男友在外租1萬元房 她買房後說好同居「收6000元補貼」!網吵翻
▲男友原本在外租房。(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許多情侶穩定交往一段時間後,會選擇開始同居,不過房租應該怎麼算?一名女網友表示,男友原本在外租屋,每月租金1萬元,最近買了一間房,兩人打算同住,於是想向男友收6000元,作爲水電、管理費以及生活雜項的補貼。對此,網友認爲不應該以租金爲名義收錢,「出水電跟管理費就好」。
女網友在Dcard發文,剛買下一間房子,與男友達成共識準備同居。男友目前租屋,每月租金與水電支出約1萬元,而新房子的水電與管理費每月則落在3千元出頭。房貸、裝潢、傢俱與各項雜支原PO會負擔,打算每月跟男友收6000元,當作管理費、水電費的雜項補貼,「請問廣大男性們這樣可以接受嗎?」
貼文曝光,網友表示,男友出管理費、水電合理,不過不應該以租金爲名目收錢,「說實在,收租感覺蠻差的,但可以商討什麼東西男朋友幫忙出錢,例如生活用品或水果等等」、「他在外面租金就要一萬了,現在付6000元當作水電管理費,合理阿」、「水電管理費可以,頂多再多個生活用品,收房租的感受不太好」。
事後,原PO更新溝通後結果,男友主動負擔全部水電和管理費,加送電視當入厝禮,以及主動負擔一半傢俱費用,「房貸+管理費一個月大概4萬多,如果我真的要把男友當ATM,纔不會想只收6000元,同居也是共同共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