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嬰出生3天竟「被丟包檳榔攤」 桃市社會局回應了
一名遊姓女子生下兒子後,因無力撫養將兒子送到新竹一家檳榔攤交給朋友照顧,迄今9個月遊女一直避不見面。桃園市社會局今表示,並無相關通報及服務紀錄,經查目前已由新竹縣社福中心開案服務中,生母已出面向社會處申請安置;若案母欲返回桃園生活,社會局將以兒童最佳利益考量,協助案母提供兒童妥善照顧。
據瞭解,設籍桃園市遊姓女子去年7、8月產下一名男嬰,生母領完生育補助後,在男嬰出生3天后便送至新竹縣某處檳榔攤交給友人代爲照顧,結果至今逾9個月,始終避不見面,友人們不但要輪流照顧男嬰,還要代墊奶粉與尿布錢。友人透過民代向新竹縣市府社會處陳情,但新竹縣市政府疑似互踢皮球,甚至指男嬰生母設籍於桃園市。
桃園市社會局今表示,依據衛生福利部「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脆弱家庭個案跨轄處理原則」第四條第一項規定:主要服務對象爲兒童及少年者,由兒童及少年父母或主要照顧者住居所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爲主管機關,爰本案依規定由新竹縣政府社會處提供服務。
另外,社會局並未有相關通報及服務紀錄,於昨日接獲媒體詢問後,即積極與新竹縣政府社會處連繫,經查目前該處社福中心已開案服務中,生母業已出面向該處申請安置,後續由該處與生母及照顧者討論及評估兒童照顧計劃,以維兒童照顧權益。
至於案母與兒童設籍桃園市,社會局依據前揭「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脆弱家庭個案跨轄處理原則」規定,兒少如進行安置,所需相關費用由社會局負擔,後續照顧計劃則以案母實際居所地縣市政府續處,社會局將持續與新竹縣政府社會處確認服務狀況,倘案母返回桃園生活,社會局將以兒童最佳利益考量,協助案母提供兒童妥善照顧。
桃園市遊姓女子去年產下男嬰後,因無力扶養送至新竹某處檳榔攤,由友人幫忙照顧,結果至今9個月避不見面。桃園市社會局今表示,該案已由新竹縣社福中心開案服務中。圖爲桃園市政府。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