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山區屢傳外來廢棄物非法棄置 環保局今年已移送40案

▲不肖人士棄置營建廢棄物並引火燃燒。(圖/記者高堂堯翻攝,下同)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南投縣幅員廣大、多山區,近來屢遭外來廢棄物非法棄置,縣府環保局表示,今年迄今已查獲40件非法棄置廢棄物案,全數皆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刑罰規定移送偵辦,也將持續與警政單位合作查緝,共同打擊「環保蟑螂」非法棄置廢棄物之犯罪行爲。

環保局指出,南投偏遠山區、產業道路、河牀地、農地,或縣市交界處之交通便利地點,常成爲棄置廢棄物的熱點區域;若違反廢清法,其刑責是1年至5年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最高1500萬元罰金。

▲▼山坡地遭棄罝營建廢棄物、山坡保育地遭傾倒不明物料。

環保局長李易書呼籲,營建或裝修工程產生的廢棄物應委託合法清除業者,運至覈准收容場地處理,切勿求方便私自堆置、棄置或私下尋找未具資格的清運管道,勿圖一時便利,否則將面臨刑責與罰款,且需負起恢復環境責任;他同時提醒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應善盡管理責任,針對閒置土地宜設置圍籬、圍牆或監視設備,並定期檢查現況,防止不肖業者傾倒廢棄物,共同維護環境整潔與自身權益。

▲南投環保局將非法棄置廢棄物嫌犯全數移送警政單位偵辦。

南投地檢署亦於18日召開「114年查緝國土保育及環保犯罪聯繫平臺會議」,由該署檢察長郭景東主持,邀集轄內相關之南投縣警局暨各分局、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南投縣調查站、調查局中機站、中區水資源分署、第三和第四河川分署、林業保育署臺中和南投分署、農村水保署南投分署、國產署中區分署南投辦事處、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移民署南投縣專勤隊、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六大隊和第三大隊中區中隊,南投縣農業處、工務處、建設處、地政處、政風處、環保局、臺大實驗林管處、興大實驗林管理處惠蓀林場、臺電大觀發電廠、清境農場等單位60多位代表與會,就查緝環保犯罪,凝聚執法共識。

李易書於會議中先就轄內非法棄置案件分佈情形及策進作爲進行分析,保七總隊第三大隊中區中隊警員呂俊儀則分享追查含戴奧辛廢棄物產源之經驗,保七總隊第六大隊長盧世哲報告越南移工違反森林法案件之查緝歷程;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姚玎霖主亦提出環保犯罪應與時俱進,運用科技偵查手段,加強跨機關團隊合作之簡介;環境管理署副主任吳權芳最後迴應,環保犯罪偵辦,單一機關資源有限,需透過跨域合作,纔能有效整合各方資源,又環保犯罪偵辦務必積極溯源,惟有溯源找出有資力之業主,促使業主將土地恢復原狀,方能終極迴應民衆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