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警員打獵遭擊斃 同行兄弟、表哥一度串證下場出爐
南投賽德克族謝姓警員去年和同族範姓表哥、不具原民身分的詹姓兄弟打獵,詹兄誤觸釀謝中彈身亡,詹姓兄弟、範一度串證想卸責;法院一審依槍砲、過失致死判詹兄2年8月,詹弟、範男僞證罪判4月,二審考量3人均和謝家屬和解,撤銷改判詹兄2年6月,詹弟、範男均緩刑2年,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謝員2024年2月18日病假期間,開貨車載詹姓兄弟、範姓表哥,一同攜帶3把長槍到南投國姓鄉乾溝村鹹菜甕山區打獵。
當時衆人爬坡尋找獵物時,詹兄雙手持槍上膛,槍口還朝着前方的謝員,結果操作不慎誤觸扳機,釀鋼珠擊發射中謝的下背、後頸,詹弟、範男聽聞槍聲趕赴現場。
但詹兄怕自己非法持槍、誤射謝員一事曝光,就帶着2把槍和弟弟下山離開,直到範男報案,警方到場查扣第3把槍,並將謝員送醫急救仍於隔天19日身亡。
未料詹姓兄弟、範男卻提前串證,說好之後警詢、偵訊時要一口咬定說詹兄沒有持槍,兄弟兩案發時還沒抵達而是在山溝抓蝦,不知謝員爲何死亡,還將2把槍藏起來。
南投地檢署偵訊時,範男謊稱只有謝員自己帶槍,沒看到詹姓兄弟;詹弟則說,他們兄弟非原住民沒去打獵,接到範電話稱謝受傷很嚴重,不關他們兄弟的事,叫他們回家。但檢方比對證據戳破謊言,20日拘提詹兄,並在丁臺路稻田起獲2把槍,3人這才坦承犯行。
南投地院一審審酌,詹兄非法持槍,操作失當誤擊斃謝員,詹弟、範男爲掩飾詹兄違法而虛僞陳述,影響司法公正,考量3人最終認罪,依槍砲、過失致死等罪判詹兄2年8月,依僞證罪各判詹弟、範男4月、4月,不予緩刑。
臺中高分院二審查,詹兄答應賠償謝員家屬600萬元和解,其持槍是爲打獵目的非惡,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減刑後撤銷改判2年6月;另詹弟、範男同樣與謝家屬和解,對方同意緩刑,二審就量刑部分駁回,但宣告均緩刑2年。
南投謝姓警員打獵遭槍擊斃命,警方案發後帶詹姓男子(頭戴衣物者)到案發現場模擬。圖/民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