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送洗衣物女友內衣褲竟不見了 竊賊凌晨下手要付6萬元換免入獄

呂姓男子將衣物帶去自助洗衣店,洗好後要去拿取時,發現女友的數件內衣褲不見了。檢警查出是廖姓男子拿走的,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依竊盜罪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廖男去年10月19日凌晨2時許,到基隆市信二路一家24H自助洗衣店,拿走洗衣機內吳姓好的數件內衣褲。這批衣物是呂姓男子帶去自助洗衣店清洗,當他去要拿回衣物時,發現少了好幾件女友的內衣褲。

警方接獲呂男報案後,調閱監視器畫面循線查出廖男涉案,通知到案說明,製作筆錄後送辦。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查時,廖男承認拿了他人衣物,檢察官另相關事證認定犯行,依竊盜罪嫌起訴廖男。

法院審理時,因被告自白犯罪,裁定改以簡易判決處刑。法官指廖男恣意竊取他人物品,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及守法觀念,考量坦承犯行、犯罪動機、手段、從事外送員、家境小康等生活狀況,判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呂姓男子將衣物帶去自助洗衣店清洗時,發現女友的數件內衣褲被廖姓男子偷走。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依竊盜罪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6萬元。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