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榮科大前校長販賣外國假學歷 更一審罕見未定應執行刑
2020年2月停辦退場的私立南榮科技大學。(本報資料照片)
2020年2月退場的私立南榮科技大學,前校長黃甫九天(原名黃聰亮)與擔任特助的妻子吳洛瑜等人,被控從2012年起販售哥斯大黎加英培爾大學假學歷獲利3546萬元,一審合併判處黃徒刑13年、吳3年,上訴二審也維持同樣刑度。不過,臺南高分院更一審11日宣判時,針對黃犯下的71案,一口氣撤銷53案,並採一罪一罰,刑度從9年2月至11月;至於吳洛瑜犯下的65案中,也有48件被撤銷改判徒刑6個月,2人除追繳犯罪所得,還都罕見沒有定應執行刑。此案可上訴。
臺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轉任律師羅瑞昌認爲,法官沒有定應執行刑雖不違法,但大多數的法官面對同案被告犯不同案件時,通常都會定應執行刑,以免一旦案子確定,當事人或檢方還得另行聲請執行刑,導致浪費司法資源。
據瞭解,黃甫九天犯下的65件詐欺案中,有48案一審均判1年4月,更一審均改判11月;另5件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一審判7年6月至7年8月,更一審改判8年10月至9年2月,均裭奪公權7年。至於吳洛瑜犯下的65件詐欺案中,也有48案一審均判刑1年3月,更一審改判6月,不得易科罰金。
更一審指出,此案從2016年9月7日系屬第一審法院之日起,迄今已逾8年,除適用《刑事妥速審判法》的減刑規定外,也因2人在更一審改爲認罪,部分不法所得也被視爲發還被害人,因此從輕量刑;原判決所定的應執行刑,亦因失去依據一併撤銷。
黃甫九天於2012年11月至2016年8月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借調擔任南榮科大校長時,與擔任特助的妻子吳洛瑜等人,對外佯稱只要付費並透過遠距或週末上課,即可取得哥斯大黎加英培爾大學的學士、碩士及博士學位;如果再多付美金1000元,即可提早畢業,共吸引64人陸續報名並分別交付20至80多萬元,黃再透過外籍共犯取得僞造學位證書及成績單,販售假學歷。
此外,黃等人還對僅有國高中學歷者,謊稱可比照「吳寶春模式」直接攻讀博士,或持英培爾相等學分插班就讀南榮科大,讓被害人信以爲真,遭詐取63萬元至102萬元不等。
法院審理髮現,哥國教育委員會僅批准認可英培爾大學「企業管理學士」、「會計學學士」、「工商管理碩士」等3個學位,但檢視被害人取得的學位,絕大多數都非經認可;至於哥國教委會也未許可大學在境外招收「不入境」學生授予學位,顯然故意以不實事實對外招生。
黃男還利用擔任教評會主委兼召集人機會,於2013年陸續收受該校5名講師20萬至50萬元不等賄款後,以刻意圈選能協助升等的外審委員,或給予升等論文並協助投稿到他所管理設立的期刊上,使5人順利升等爲助理教授。
一、二審期間,黃及妻子除否認犯行,黃男更對不法金流指出,因教育部禁止委外招生,纔會將款項匯入帳戶,再提出交給校方,相關金流都有紀錄可查;他還強調,他是爲了救學校的招生才這麼做,但不被法官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