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去「鬆一下」按摩2小時只付1000元 藉機取錢竟開車落跑

周姓男子今年元旦過後某日凌晨前往桃園中壢老字號身體推拿、腳底按摩的「華陀筋賣動館」消費,佯稱加時按摩,費用稍後再付,卻藉口「車上拿錢」後逃逸,桃園地檢署偵結,依詐欺得利罪嫌將周男起訴。

起訴指出,26歲周男今年1月3日凌晨2時,到桃園市中壢區中正路「華陀筋脈動館」以新臺幣1000元支付一小時按摩費用。按摩結束後,他向李姓按摩師表示「再加時一小時」,承諾事後會再支付加時費的600元,讓按摩師信以爲真,提供第二個小時的服務。

詎料,當日凌晨4時餘按摩結束後,周男向按摩師佯稱要去車上拿錢,走出店外立刻駕車逃逸,按摩師左等右等未見周男返店付款報警處理,經中壢警方根據車號,循線通知周男到案說明後函送法辦。

檢方指出,根據當天店內監視器畫面顯示,周男自行步入店內,先在櫃檯點臺消費,之後離開店家時,也可精準走到停放店外的停車處,可見周男去按摩時,神智清醒,當能知按摩服務加時的費用應該結清,況且走出店外至轎車旁的時間甚短,不可能忘記1小時前有要求加時服務,可見此爲預謀性,利用先消費後付款的機制行騙,犯意明確。

周男今年1月3日凌晨到中壢老字號案推拿館按摩,先付1小時千元費用,加時服務完成後就藉故車上取錢落跑,桃檢依詐欺得利罪起訴。示意圖/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