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PO文控遇臨檢「遭警拔槍」受驚 保大:持槍警戒符合規定

臺北市一名陳姓男子2日晚間駕車行經大安區辛亥路時,遇上保安警察大隊路檢點,因未立即停車受檢,遭警方拔槍喝令下車,事後嚇得在網路發文抱怨。(圖/簡銘柱翻攝)

臺北市一名陳姓男子2日晚間駕車行經大安區辛亥路時,遇上保安警察大隊路檢點,因未立即停車受檢,遭警方拔槍喝令下車,事後嚇得在網路發文抱怨。北市保大回應,當時員警明確要求靠邊停車,但駕駛未配合,警方依標準程序警戒,確認無異狀後放行,強調持槍符合《警械使用條例》,並無執法過當。

陳男表示,當時他配合酒測並減速,但不清楚警方要他停在哪裡,因此緩慢前行,沒想到下一秒3名員警突然拔槍指向他,喝令熄火下車,讓他嚇出一身冷汗。經查證後,確認是溝通誤會,並未開罰,但過程仍讓他心有餘悸。

北市保大說明,2日晚間10時55分,第三中隊在辛亥路157巷口執行路檢,員警清楚示意陳男靠左停車,並有警戒員警揮手引導,但陳男未依指示停車,反而持續直行,警方擔心有衝撞意圖,才拔槍戒備。帶班幹部隨即上前確認,發現車內2人無異常,查證身分後即放行。

保大強調,警方依《警察職權行使法》攔檢可疑車輛,若遇不服指揮、有危害之虞時,依《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持槍警戒屬合法處置,呼籲民衆遇臨檢應配合指示,避免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