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科工程師培育出2株大麻 來不及哈草就被逮
南科嚴姓工程師向友人取得大麻種子5顆,並上網購買器具後,去年4月在住處將大麻種子放入水耕盒內栽種,成功培育2株活體植株而被查獲,他稱如種成大麻可以拿來施用看看,法官認他供自己施用而犯意圖供製造毒品用而栽種大麻罪處1年8月,緩刑5年,並向公庫支付20萬元。
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一大隊去年5月21日6時許,持臺南地院搜索票至其住處搜索,發現他將大麻種子放入水耕盒內栽種,並以生長燈照射及使用開根劑並調整水質酸鹼度後,以水耕方式栽種大麻。當場查扣大麻植株2株、空氣幫浦1組、水耕盒2組等物。
他於警詢、偵查中辯稱,他只是想要種植水培植物,所以就拿大麻種子測試,他以爲種大麻只要不開花就不算毒品,他本來等植株長大就要丟掉,因爲他打算開始種水培草莓。
檢察官主張嚴於警詢及偵訊中未供稱栽種大麻要供自己施用,且驗尿報告全都是陰性反應,顯然沒有施用毒品,更無施用毒品紀錄,實難認他真的有要供自己施用而栽種大麻。
他於合議庭審理時供稱,他有買菸盒及玻璃吸食器,他是想說如果種成大麻可以拿來施用看看。
合議庭認爲,嚴於網路賣場購物紀錄,確實也有購買菸盒及玻璃吸食器,顯見他確實有準備將自己種植大麻用以吸食;嚴辯稱自己種植大麻是準備供自己施用,仍屬可信。又嚴於審理中供述雖與其偵查中陳述不符,惟基於罪疑爲輕原則,應對嚴爲有利認定。
合議庭審酌,嚴無視政府嚴禁大麻栽種,明知大麻具有濫用性、成癮性,足以殘害人體健康及身心健全,並助長社會不良風氣,易滋生相關犯罪問題,對社會治安具潛在危險性,僅因個人的好奇心作祟以及爲供己施用意圖製造毒品而栽種大麻,並已達植株狀態,漠視法紀,無視政府禁制毒品之政策及決心。
另審酌他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栽種大麻數量僅2株,且無證據證明有製成毒品或有流入市面情形,認他因供自己施用而犯意圖供製造毒品用而栽種大麻罪處1年8月,緩刑5年,並應向公庫支付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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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地院審酌,嚴姓男子栽種大麻數量僅2株,且無證據證明有製成毒品或有流入市面情形,認他因供自己施用而犯意圖供製造毒品用而栽種大麻罪處1年8月,緩刑5年,並應向公庫支付20萬元。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