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假冒蘋果人資長 辣妹應徵遭恐嚇騷擾「正在兩腳開開被…」

男假冒蘋果人資長,對應徵女子小美(化名)傳送大量騷擾及恐嚇訊息。(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市一名李姓男子爲了擡高身價,竟僞造美商蘋果公司臺灣分公司的識別證,並在扶輪社例會中自稱是蘋果臺灣分公司的人力資源長兼董事長特助,結果牛皮吹破,遭蘋果公司發現後報警提告;他還以同樣的假身分參加另一場扶輪社會議,併發送僞造的名片,甚至邀約在場女性進行面試,事後還對應徵女子小美(化名)傳送大量騷擾及恐嚇訊息,被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及《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第1項,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明知自己並未任職於美商蘋果亞洲公司臺灣分公司,卻在去年3月21日晚間,持僞造的蘋果公司識別證,參加臺北市某扶輪社例會。該識別證上印有「HR Director」職稱、員工編號、個人照片及蘋果註冊商標,李男在會中自稱是蘋果臺灣分公司的人力資源長兼董事長特助,企圖以假身分擡高自己的社會地位。

此外,蘋果公司還指控李男於去年7月22日,以同樣的假身分參加另一場扶輪社會議,併發送僞造的名片,甚至邀約在場的女性進行面試,涉嫌詐欺得利、僞造文書及違反《商標法》。

然而,李男因對小美心生好感,竟假冒蘋果公司人力資源長,透過LINE對小美傳送大量騷擾及恐嚇訊息,包括「你男友臉被潑硫酸,看護費很貴喔」、「反正你就是我的,沒有人可以阻擋」、「祝你被X愉快」、「你真的很破」、「正在兩腳開開被X?」等言論,甚至威脅要對小美及其男友不利,導致小美心生恐懼。

法院審酌,李男未能尊重小美之意願,反覆傳送訊息騷擾小美,更以傳送恐嚇訊息之方式使小美心生畏怖,使小美處於不安環境中,精神上受有相當程度之痛苦,李男所爲實應非難。考量李男坦認犯行,依《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及《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第1項,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