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灌6瓶啤酒騎車上路被逮 發酒瘋弄壞腳鐐+戒護椅...畫面曝

▲桃園市詹姓男子去年11月暢飲6瓶啤酒後騎車返家途中遭警方攔檢,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07毫克,在拘留所被上腳鐐拘留時竟毀損2副腳鐐與戒護椅。(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有公共危險前科詹姓男子去年11月在新竹縣新埔鎮某土地公廟暢飲6瓶啤酒後騎車上路,行經平鎮區時遭員警攔檢,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07毫克,詹男在拘留所被上手銬、腳鐐時,竟因心情不佳毀損2副腳鐐與戒護椅。桃園地院審理時,詹坦承犯行不諱,法官審結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均屬累犯,各處有期徒刑4月、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本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23歲的詹姓男子有公共危險案件前科,經新竹地院判處有期徒刑2月確定,並於去年3月間易科罰金執行完畢。詹男於去年11月24日深夜在新竹縣新埔鎮某土地公廟連續暢飲6瓶啤酒,詹男未等酒氣消退,隨即騎乘機車返家。翌日凌晨3時50分許,詹男騎車行經桃園市平鎮區承德路、金華街處被警平鎮方攔查,滿身酒氣被員警酒測,測得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07毫克。

由於詹男已達泥醉狀態,員警當場扣車帶回北勢派出所,將其以手銬、腳鐐在拘留室居留,未料詹男卻將當場毀損腳鐐2副,並拆拔、砸摔戒護椅1張導致不堪使用,案經警方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復訊後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與毀損等罪嫌向院方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桃園市詹姓男子酒駕遭警方拘留時毀損腳鐐等證物。(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詹男坦承犯行不諱,法官根據檢警提供酒精測定紀錄表、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監視器畫面、現場暨毀損照片等佐證,被告犯行堪以認定。

法官審酌,被告於案時地在新竹縣之土地公廟飲用多瓶啤酒後騎車上路,途中爲警攔查測得之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1.07毫克,逾法定應受刑罰最低數值之4倍,被告如同遊走於路上之不定時炸彈,必須從重量刑。被告坦承拘留期間因心情不好,徒手破壞腳鐐並拆拔、砸摔戒護椅毀損公物,然犯後坦承犯行,法官審結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屬累犯,各處有期徒刑4月、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本案還可上訴。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