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持玩具手榴彈搶銀樓 推開女店員不算強盜...改依搶奪起訴
57歲戴姓男子9月24日持玩具手榴彈涉嫌搶奪基隆市某家銀樓,得手2條價值25萬餘元金項鍊,警方半小時逮人依強盜罪送辦。基隆地檢署今偵結,檢方認爲只將女店員推開,未達讓她「不能抗拒」程度,改依搶奪罪嫌起訴戴男。
起訴書指出,基隆市警局110勤務指揮中心9月24日晚7時13分,接獲仁四路一家銀樓店員報案,戴男衝進店內搶走金鍊項,員警封鎖現場採證,玩具假手榴彈放在櫃檯上,警力趕至現場周下圍捕。
員警依據店員描述禿頭、穿黑色運動鞋、黑色長褲及灰色上衣等戴男特徵,半小時內就在愛一路將他逮捕,並在他身上起獲強盜取得,2條市價25萬8000元的金項鍊,警詢後依強盜罪嫌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起訴書表示,案發當時店內有2名店員,他進入銀樓後直闖櫃檯內,在裡面的店員想阻擋他,但仍被他推開闖了進去,一手但進展示櫃抓起2條金鍊就往外奔逃。
檢方說,戴男行搶過程戴口罩進入,把玩具手榴彈放在櫃檯桌上,隨即到櫥窗搶走2條金項鍊,只有推開女店員,未達到讓女店員有「不能抗拒」的程度,女店員也不知道玩具手榴彈放在櫃檯,與強盜罪嫌構成要件須達「不能抗拒」不符,改依搶奪罪嫌起訴戴男。
男持玩具手榴彈搶銀樓,推開女店員不構成強盜,改依搶奪起訴。記者遊明煌/翻攝
男持玩具手榴彈搶銀樓,推開女店員不構成強盜,改依搶奪起訴。記者遊明煌/翻攝
男持玩具手榴彈搶銀樓,推開女店員不構成強盜,改依搶奪起訴。記者遊明煌/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