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僞鈔給壓歲錢非小事 律師洪紹倫:可處5年以上徒刑

▲洪紹倫律師提供民衆防詐觀念。(圖/洪紹倫提供)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春節期間,親友間包紅包送祝福成爲不可或缺的傳統。但最近卻傳出部分不肖人士利用僞鈔包壓歲錢,甚至假借「玩笑」之名發送假鈔,恐涉及刑責。律師洪紹倫特別提醒民衆,提高警覺,避免觸法或成爲詐騙受害者。

洪紹倫律師指出,根據《刑法》第195規定,僞造、變造通用之貨幣、紙幣、銀行券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因此即便是「開玩笑」或「惡作劇」,仍可能構成僞造貨幣罪,不可不謹慎。

洪律師強調:「許多人可能認爲發送僞鈔只是個節日惡作劇,但這樣的行爲不僅觸法,還可能破壞親友間的信任。民衆應該提高警覺,避免因一時玩笑惹上官司。」

他表示,除了僞鈔壓歲錢,年後更是詐騙案件高峰期,尤其是以下幾種詐騙手法,民衆需特別小心:1. 假投資詐騙:以「短時間高獲利」吸引受害者投資,實則利用多層次傳銷或金字塔騙局圈錢。2. 假親友借款:詐騙集團透過社羣媒體或通訊軟體盜取親友帳號,以「急用週轉」爲由,要求匯款。3. 紅包詐騙簡訊:收到假冒銀行、超商的簡訊,誆稱有「未領取的春節紅包」,誘導點擊釣魚連結,竊取個資或存款。

他建議:「收到任何來路不明的投資邀請、親友借款請求或紅包連結,都應該先覈對真實性,勿輕易匯款或點擊不明連結。」並提供三大防詐關鍵:

1. 現金交易謹慎驗鈔:收到紙鈔時,應留意顏色、材質及防僞標誌,如水印、透光條、立體浮雕等。2. 謹慎處理金流:遇到任何要求預付款、保證金或高額回報投資,都應提高警覺。3. 查證再行動:可透過165反詐騙專線或向銀行查詢,確保交易安全。

「錢財來之不易,防範勝於補救!」洪紹倫提醒,春節後仍需保持警覺,避免因一時大意陷入法律或詐騙陷阱。而無論是年節期間的僞鈔風險,還是年後可能遇到的詐騙陷阱,民衆都應該具備基本法律常識與防詐意識。他呼籲大家:「尊重法律,謹慎理財,讓新年的好運持續一整年!」

若有任何法律問題或疑問,可洽詢專業律師,確保自身權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