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探親時遇到一個喜歡我的女孩,卻因彩禮分手,如今我後悔不迭

文/墨守

那一年我23歲,年輕帥氣,一身綠軍裝更顯得英姿颯爽,雖然收入不高但是每年回家探親還是惹得一村人的羨慕和讚美。

我父母都是農村人,在他們的觀念裡“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早點成家他們也就沒有了牽掛。

當時,村裡和我同齡的人大多當了爸爸,我已經成爲他們眼中的大齡青年。

那時我剛剛軍校畢業端上了鐵飯碗,成爲他們眼中的公家人。父母也想給我介紹一個有工作的漂亮的,但是他們交往圈子中認識的人有限,基本都是村裡的或者鄰村裡的姑娘,別說他們,就是我自己也沒有機會認識城裡人。

好事多磨,終於在老母親的不懈努力下,通過幾個媒婆給我介紹了兩個姑娘,讓我利用從部隊回家探親的機會去見一見。爲了不讓老人傷心,我還是不情願地聽從安排,去和姑娘見面了。

首先去見的是隔壁村的一個姑娘,我在媒婆和母親的安排下買了酒買了煙,穿着軍裝去相親了。

那時候農村還是很保守的,女孩的父母先相滿意了再讓姑娘和我見面。女孩的父母也是本分的農村人,先是和我聊天,問一些簡單的問題。

聊着聊着,女孩的父親突然問了我一句,如果你們去打仗你死了,我女兒不就成了寡婦了。

我一愣,因爲我根本沒想過這個問題。

想了半天我纔回了一句,如果真的那樣我也沒辦法,因爲這是我個人無法選擇的,作爲軍人一切要聽從安排。

還好女孩父母勉強過關了,我見到了那個女孩。

女孩長得很清秀,皮膚也很白,身材也很好。我開始口若懸河地和姑娘說起她不知道的那些事,說自己多勇敢,多努力,多優秀,現在想來那可能是自己吹牛吹得最離譜一次了。

姑娘也被我說的噗嗤噗嗤直笑,她看上去很高興,我以爲自己的愛情春天來了。

沒過幾天媒人給我帶回了消息,人家不同意。我簡直不敢相信,我一個軍官,他一個農村的姑娘,居然是她不同意。媒人也告訴了我原因,因爲我是單眼皮。

還好,沒過幾天另一個媒人又給我介紹了一個,說這個姑娘勤快能吃苦特別懂事,家裡地裡都是一把好手。

這一次我吸取了上次的教訓,去到家裡不再胡說海吹。而是很謙虛的回答着女孩父親的問話。我明顯地感覺到女孩父母對我很滿意,因爲他要留我吃午飯,而且女孩的哥哥去買菜了。

正在我們聊天的時候,女孩很勇敢地衝到屋裡邊對我說,你出來和我一道砍柴吧。我尷尬地起身和她走出去,她父親攔住我不讓我去,可是被女孩阻止了。

我發現我根本沒有看清女孩的樣子,我只看到她幹活很利索,劈柴的速度比我都快。我只看到她的屁股很大,辮子很長。

幹了一個小時,我的手又酸又痛,我擺擺手說真幹不動了,她才和我進屋說話。

回來的路上我媽很高興,一直和我念叨這姑娘不錯,以後家裡的活有人幹了,而且屁股大肯定生兒子。我當時是有點蒙圈的,其實我根本就沒有看清楚她長得怎麼樣。

很快媒人回信,女孩很喜歡我,同意了。我說不同意,老母親又是哭又是鬧,又是絕食,我妥協了,很快這門親事就定了下來。

在我們農村有一個不成文的風俗,那就是定親之後要十金,所謂十金也各有不同,富一點的可以送豬肉羊肉被子等,十個不同的品種每樣十個或十斤,像我這種窮人只能湊了,十根油條,十斤麪粉十斤糖,反正都是老百姓常用的生活物品,女孩一點也不嫌棄我的寒酸。

另外一個重要的事,就是還要去買衣服。在我要趕回部隊前的那一天,我帶着女孩來到我們縣城買新衣服。那時我纔看清楚其實女孩長得不難看,是那種越看越耐看的那種,五官端正樣貌勻稱,皮膚不是很白,但是很健康的膚色。

逛了很久,我都沒發現女孩找到自己喜歡的衣服。最後女孩在一家很小的地攤上買了一件粉紅色的裙子,然後在一家賣布的商店買了一些布,我有點不理解問她,她說買布自己做,能省不少。

我那一刻有點感動了,覺得她真是一個過日子的人。

吃飯的時候,我們我們也在地攤上吃了饅頭和老豆腐。我真的有點不好意思了,畢竟她還帶着她的大媽一起來的。

女孩對我說,回去就和別人說吃的大飯店誰知道。我覺得她真是一個好媳婦,我悄悄地把她拉在一邊吻了她,我看到了她羞紅的臉。

我不在家的時候,女孩經常跑來我家,幫着切菜做飯,種田割麥,餵雞養豬,還沒結婚一口一個娘叫着,我母親很高興特別喜歡她,家裡人也都喜歡她,村裡人也都誇,老母親高興的合不攏嘴,特別是我母親生病的時候她一直在身邊照顧,幾天幾天沒閤眼,人都瘦了。

快要結婚的時候,農村還有一筆最大的開銷就是彩禮。可是聽到她們家開口要五萬的時候,我還是震驚到了。五萬塊錢對於現在來說可能不算多,可是那個年代我一個月工資才820塊。

到處借債還是湊不到這麼多錢。我專門休假跑到她家,對她說以後會對她好,彩禮真的拿不出來。她不聽勸說,風俗就是這樣,她不想被人瞧不起,哪怕現在借債,以後慢慢還也要走這個流程。

我當時生氣了,對她說了狠話,這輩子就算不結婚也不找她。我轉身就走,我聽到女孩撕心裂肺的哭聲,就這樣婚事也吹了。

爲這事母親難過了很久,說她喜歡這姑娘,可惜沒緣分啊。直到母親去世前,還拉着我的手說,如果你和她結了婚,家裡一定會過得很好,疼了病了,也有人照顧。

多年後,我才瞭解到事情的真相。原來她認識我之前和別人訂過婚,那個男孩因爲蓋房子和別人發生衝突,用刀殺了人被叛了刑。而女孩收了別人的彩禮錢,恰恰女孩家條件也不好,只有一個老父親和一個哥哥,爲了給哥哥討媳婦,他們用這筆錢做了彩禮,所以女孩一定要還這筆錢。

聽說那個女孩最終嫁給了一個離過婚的男人,男人是個蓋房子的包工頭,沒有文化且嗜酒如命,那個小老闆出了十萬塊的彩禮娶了她。但是並不把她當人看,特別是生了女兒後,經常拳打腳踢還用菸頭燙她,並常說你是我花十萬塊買回來的,我想怎樣就怎樣,對那女孩肆意侮辱。

她的孩子在一歲時,被他一腳從炕上踢下來摔死了。女人最終不忍折磨上吊自殺了,死後屍體被拉回了老家,下葬的時候很多人都哭了,女孩身上都是傷痕,瘦的皮包骨頭,纔有六十多斤。

後來她父親託人送來一張照片,那是我和她唯一的一張合影,並說這是她一直保存的,如果她不在了,一定讓父親把照片還給我,並告訴我她真的喜歡我。

我看到她照片裡開心的樣子,我的眼淚止不住流了下來。

我多方打聽找到了女孩的墳,我在墳前放了很多花,打開火機燒了那張唯一的合影照,我哭到聲音嘶啞,我很後悔沒有娶她,沒有再去努力的想想辦法,沒有和她一起承擔困難,這樣她就不會死的如此悲慘。

可是我又能怎麼辦呢,在那個年代,五萬塊差不多買一套房子了。

我又想起那個愛說愛笑的農村大丫頭,想起買衣服的事,想起抱着他吻她時說的那句話,我愛你一輩子愛你,對不起我食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