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不出錢給女友 高雄男異想天開謊報欠債遭擄走搶光錢

高雄市一名林姓男子去年3月因爲沒辦法把那個月的薪水交給女友,擔心被女友責怪,竟然異想天開自導自演一場欠債擄人勒贖,還爲了把戲演全向警方報案,但警方一調監視器立刻戳破他謊言,林男反因此吃上誣告罪,遭判刑拘役20天。

判決書指出,這名林姓男子去年3月18日晚上8時許,先是用Line假冒其他人傳訊息給女友稱「林XX我們帶走了」,林男又在當晚自行向三民一分局哈爾濱派出所謊報,稱當天稍早傍晚6點時在高雄捷運草衙站前被6名男子擄走,他趁隙才逃跑。

警方接獲擄人案件自然不敢大意,立刻展開調查,先是詢問林男爲何會有人要將他擄走,林男稱是因爲他欠債,才被那6名不明男子在捷運站前強押上車,還被搶走身上的手機及款項,後來他趁歹徒不注意才趁機逃跑,立刻就來派出所報案。

不過員警調閱當天捷運站前監視器,找不到任何妨害自由的擄人過程或畫面,反而還看到林男是自己搭捷運回家,當場戳破林男的謊言,林男才坦承是因爲這個月拿不出薪水給女友,怕女友責怪,纔會謊報被人押走搶走身上的錢。

林男因此觸犯刑法第171條第1項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嫌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遭到法辦,不過檢察官認爲,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部分不足以構成,但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嫌仍無法逃避責任,最終高雄地院法官依法判他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

高雄地方法院。記者巫鴻瑋/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