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屋內吸毒 新生嬰慘遭「毒害」
葉姓女子二○二二年九月生下羅姓女嬰,遲未幫女兒報戶口被社工通報,警方在女嬰滿月前夕找到母女,發現女嬰處在「毒煙」密佈的環境中,體內驗出多種毒品反應;高雄地方法院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葉女八月徒刑。可上訴。
葉姓女子有多項毒品前科,曾因施用毒品被送勒戒,結束後仍依賴毒品,且毒癮愈用愈大,從K他命到甲基安非他命、嗎啡甚至海洛因都有施用。
二○二二年九月八日,當時廿七歲的葉女產下羅姓女嬰,但生產完未幫女嬰報戶口就失聯,母女輾轉在高雄苓雅區、新興區等地租屋;女嬰即將滿月仍未報戶口,社會局接獲通報,也找不到母女兩人,擔心女嬰發生意外,同年十月六日通報高雄市警局婦幼隊協尋。
警方獲報尋人,隔天就在鳳山區中利街找到葉女,時間就在女嬰滿月前夕,警方依規定通報社工緊急安置。
由於葉女長期吸毒,社工安置好女嬰後採集毛髮送驗,在女嬰體內驗出嗎啡、安非他命、K他命等毒品反應;檢警進行調查,發現葉女生下女嬰帶着孩子四處租屋,不顧女嬰在旁仍持續施用毒品,女嬰不僅未受到良好照顧,還因吸入「毒煙」影響發育。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痛斥葉女明知自己有長期施用毒品習慣,卻在女兒出生後,不顧女兒與她共處一室,在身旁直接燃燒毒品施用,讓親生女兒暴露在毒品煙霧環境下,影響身心及發育健康。
法官認爲,葉女雖無意直接提供毒品給女嬰施用,但她不顧女嬰在旁施用毒品,容任毒品對女嬰產生危害,已構成妨害幼童發育等罪,有不確定故意,考量她坦承犯行,犯罪時間短暫,判刑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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