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視丈夫施暴虐死10天兒! 母認過失致死盼「不要國民法官審理」
臺中市莊姓男子對出生10多天兒子施暴,莊妻漠視未制止,遭依過失致死起訴,莊妻28日出庭,認過失致死但否認傷害犯意,並希望改行一般程序審理。(潘虹恩攝)
臺中市莊姓男子去年8月間不滿出生10多天的兒子哭鬧,竟多次動手打巴掌、大力搖晃、拋接等,兒子最終多併發症死亡,而莊妻目睹種種行爲未制止,還跑去鄰居家打電玩;莊妻遭過失致死起訴,但法院認爲罪名可能變更爲成年人故意對未成年人犯傷害致死罪,裁定行國民參與審判,莊妻28日出庭,認過失致死但否認傷害犯意,並希望改行一般程序審理。
起訴指出,莊男與妻子育有1子,兩人明知出生10多天的兒子,腦部、頭頸部發育均尚未完全,甚爲脆弱,可預見若以外力施加於頭、頸等部位,極可能造成嚴重傷害進而死亡,莊男竟因兒子哭鬧,且認爲毆打兒子後,妻子會接手照護兒子,接續在去年8月5日至同月24日間,動手打兒子巴掌、拍打兒子頭部、多次大力搖晃、拋接兒子,甚至用手指甲掐捏兒子雙耳,導致兒子雙耳多處開放性傷口,並受有顱內出血、雙眼球視網膜出血。
莊妻目睹莊男各次傷害兒子行爲,卻無任何積極有效如制止莊男、報警、通報社會局、送醫等實質作爲。莊男與妻子於去年8月25日晚間9點多,見兒子睡着,將他獨自留在租屋處內,前往鄰居住處打電玩及聊天。約3小時後返回租屋處時,才發現兒子臉色蒼白且無心跳,共乘機車將兒子載往就醫,經急救後一度恢復呼吸心跳,救治10多天後,兒子仍因頭部遭外力擊打、顱內腦內出血、大腦水腫軟化缺氧、急性肺泡肺炎、小膿瘍等併發症,宣告不治死亡。
莊男遭檢方依涉犯家暴傷害致死罪,由國民法官審理,不過莊男主張已向法院認罪、屬家內案件爲由,向法院聲請通常程序審理,法院裁準;莊妻部分,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不過法官認定,根據卷內證據,罪名可能變更或更正爲《兒少法》、《刑法》成年人故意對未成年人傷害致死罪,改爲國民法官審理。
莊妻的部分28日開準備程序庭,莊妻承認涉犯過失致死,但否認動手傷害兒子,莊妻和辦護人也說,此案已針對檢方起訴犯罪事實認罪,又屬家內案件,聲請改以通常程序審理,審判長王靖茹諭知將與合議庭評議,此案候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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