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去對鄭文燦有利內容?王牌律師團批桃檢荒謬:刻意入人於罪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被控於桃園市長任內收受賄賂500萬元,協助「變更林口特定區計劃—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依貪污罪起訴。桃園地院今進行第7次準備程序庭,針對今年1月開庭時曾突擊勘驗桃市府與內政部營建署會議的內容,鄭文燦律師團庭後表示,檢方刻意抹去對鄭有利的內容,非要說是鄭主導、鄭違法,「這樣不是刻意入人於罪,什麼是刻意入人於罪」。

律師施宣旭指出,今勘驗的2次錄音可以發現起訴書所寫部分內容與客觀事實不符,從錄音就很清楚、明確知道;他質疑檢方用不違背職務收賄罪起訴,但到今天爲止,到底所謂對價職務行爲是什麼,檢方並沒有辦法說清楚。

施宣旭認爲,檢方只有不斷地說鄭文燦透過桃園市政府去向行政院報國家重大建設計劃,又說鄭文燦私下去找國發會主委請託,檢察官都只有說到這,但就算這2個行爲若是真的,真能解套廖俊鬆始終無法拿到全部土地所有權同意書的困境嗎?

對此律師錢建榮表示,檢察官在起訴書試圖要以報國家重大建設來說鄭替廖姓父子的9.12公頃土地解套,實際上國家重大建設根本就不是市府的主張,而是營建署,指示市府要去做的,今聽完會議紀錄非常清楚,事後的會議記錄及籤辦簽呈也寫得很明確,都是營建署請市府都發局去報國家重大建設。

檢察官又在起訴書提到,是由市府報國家重大建設,這已經是故意張冠李戴,實際上是營建署長指示,今在法庭讓他非常驚訝的是,檢察官說就算是營建署長要市府報,但鄭收了錢卻沒有分一半給營建署長,所以可見市長收了錢、做了事就算是營建署長叫他做,他還是構成不違背職務的收賄罪,這論證相當荒謬,質疑檢方乾脆起訴鄭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吞了署長一半的錢。

錢建榮說,至於第二次勘驗重大建設內容,起訴書提到鄭發現美光並無意願要來設廠,所以用美光當理由去報國家重大建設非常薄弱,鄭還繼續推動國家重大建設,目的是爲了解套廖姓父子的9.12公頃自辦市地重劃法令上的限制,但實際上鄭從來就不是要把美光加進來。

錢建榮再指,鄭在會議上說原定重大建設就要報9.12公頃加上原來的41公頃,這也是營建署在3月31日指示,因此和美光是否要加入是兩回事,但檢方又在起訴書說,沒有美光已經是非常薄弱的理由了,結果還要繼續推動,然後試圖要去解套,檢方明明兩次的會議紀錄都有勘驗,卻刻意抹去對鄭有利的部分,非要說是鄭主導、鄭違法,這樣不是刻意入人於罪,什麼是刻意入人於罪。

律師鍾維翰則說明,這幾次之所以要求勘驗6次的會議紀錄,一是認爲勘驗後可以很明確知道,檢察官起訴書所載內容其實非常荒謬且錯誤百出;二則是就廖峻鬆父子而言,對他們唯一有利的就是9.12公頃土地自辦市地重劃,但要自辦市地重劃就會遇到天條,即爲土地所有權人需百分之百同意,從這6次的會議紀錄可以證明鄭對於百分之百土地所有權人同意要件完全沒有退讓。

桃園地院今進行第7次準備程序庭,針對今年1月開庭時曾突擊勘驗桃市府與內政部營建署會議的內容,鄭文燦律師團直言檢方刻意抹去對鄭有利的內容,「這樣不是刻意入人於罪,什麼是刻意入人於罪」。記者周嘉茹/攝影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被控於桃園市長任內收受賄賂500萬元,協助「變更林口特定區計劃—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依貪污罪起訴,今第七次出席準備程序庭。記者周嘉茹/攝影

桃園地院今進行第7次準備程序庭,針對今年1月開庭時曾突擊勘驗桃市府與內政部營建署會議的內容,鄭文燦律師團庭後表示,檢方刻意抹去對鄭有利的內容,非要說是鄭主導、鄭違法。記者周嘉茹/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