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迪再次"薅技術":美國法國誰會給印度核電夢"打錢"?

2月14日消息,聖保爾-勒杜朗斯(Saint-Paul-lez-Durance)是法國南部一座人口只有千人左右的小鎮,擁有一座風景如畫的15世紀城堡和幾家商鋪。

然而,這座小鎮的古雅風情並不是印度總理莫迪本週造訪的唯一原因。聖保爾-勒杜朗斯也是世界頂尖核能研究中心卡達拉什(Cadarache)的所在地。

莫迪此次“核能之旅”正值本月早些時候印度財政部長西塔拉曼從印度聯邦預算中撥出23億美元,用於推動印度核能發電。

印度政府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一舉措旨在提升國內核能能力,促進私營部門參與,並加速小型模塊化反應堆(SMR)等先進核能技術的部署。”

小型模塊化反應堆的發電量低於300兆瓦(MW),業界普遍認爲其能夠解決核能產業面臨的多重挑戰。業內人士表示,小型模塊化反應堆可以在其他地方製造模塊,並在現場組裝,這將大幅縮短建設週期並降低成本,從而避免核電項目常見的成本超支和工期延誤等問題。

事實上,印度政府表示將在10年內利用這筆資金建造5座模塊化反應堆,幫助實現2047年達到100吉瓦(GW)核能裝機容量的自設目標。目前核能約佔印度總裝機容量的3%,印度計劃到2031年將核能發電量從6.7吉瓦(GW)增加到22.4吉瓦(GW)。

雖然目標不小,但面臨的挑戰卻尤爲嚴峻,甚至讓人覺得幾乎無法實現。例如,國際能源署(IEA)、投資銀行伯恩斯坦和加拿大皇家銀行都認爲,印度的核能目標根本無法實現。

即便中國在基建方面有着豐富經驗,也花了約15年時間才建成第一座模塊化反應堆玲龍一號。分析人士表示,如果印度能縮短這個時間週期,必定會讓人感到“驚訝”。

“這一目標絕對值得印度全身心投入,但從股市分析師的角度來看,距離實現目標還有太遠的路要走……”伯恩斯坦分析師尼基爾·尼甘尼亞(Nikhil Nigania)表示。“2033年印度能建成一座國產小型模塊化反應堆的可能性都很小,更不要說印度計劃要建5座。”

原子訟爭

印度或許剛邁出第一步就絆倒了。

根據《核損害民事責任法》(CLND Act),招標建造一座220兆瓦(MW)巴拉特(Bharat)小型反應堆將把建設核電站的所有財務風險推給了私營企業,而國有電力公司NPCIL則保留了許多利益,包括對核電站的所有權和控制權。

《核損害民事責任法》還規定,所有公司及其供應商必須爲印度發生的任何核事故負責。一些業內專家認爲,這一條款成了私營部門的制度性桎梏。他們表示,如果沒有這項法律,世界上最大核電廠可能早就在印度投入建設了。

法國國有核電巨頭法國電力公司(EDF)在法國和英國運營着60多座核電站。公司於2021年提交了建造6座反應堆的計劃,預計能爲印度提供9.6吉瓦(GW)的無碳能源。然而,今年早些時候EDF表示,由於《核損害民事責任法》的存在,項目無法推進。

EDF在今年早些時候發佈的一份債券招股說明書中表示:“除了稅收政策不確定性因素等國家風險之外,還必須滿足與印度核責任範圍相關的條件,並且必須在簽署最終合同之前敲定項目融資計劃。”

與此同時,美國核能巨頭西屋電氣公司(Westinghouse Electric Company)也提出建造6座1200兆瓦(MW)的AP1000反應堆,這種反應堆技術十多年前就已經在中國和美國已通過嚴格測試並完成商業化驗證。然而,西屋電氣計劃提出後再沒有任何進展。

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高級研究員阿什利·泰利斯(Ashley Tellis)在2023年表示:“因爲缺乏事故發生時承擔有限責任的持久保證,作爲大功率核電站供應商的西屋電氣對向印度出售產品仍持謹慎態度。”

這些顧慮並未被忽視。印度政府表示,計劃修改現行法律,修訂現行阻礙EDF等企業進入核能領域的法律條款。

印度財政部長西塔拉曼表示:“爲了與私營部門積極合作,將修訂《原子能法》和《核損害民事責任法》。”

然而,對印度來說,修訂法律只是邁向核能目標的第一步,印度還需要取得更大進展。

徵地難題

另一個阻礙核反應堆機組建設的關鍵因素是尋找合適的土地。2011年日本福島核災難等核能事故的陰霾常常被印度當地人作爲抗議理由,反對在自家後院建設核電廠。

例如,位於哈里亞納邦的1.4吉瓦(GW)戈拉克布爾核電廠早在2014年就已經奠基,但預計要到18年後的2032年纔會開始發電。

但印度也在吸取教訓。

由於土地徵用和從各方利益相關者獲取一衆批准手續是最爲耗時的環節,目前處於規劃階段的新建核電廠計劃部署有6個巨型反應堆組成的集羣。

印度現有大多數核電廠設置較爲分散,每個核電廠通常只有2到4個反應堆,單個反應堆的發電量不足1吉瓦(GW)。目前,印度政府正在建設的反應堆約爲6.5吉瓦(GW),都是對現有核電廠的擴建,所需審批手續較少。

當下如此漫長的建設週期並非固定不變。過去,印度曾通過複製已有的核電技術,可以在五年內建成反應堆。

私營公司

現在私營企業參與的核電項目,主要都是做反應堆的非核心部分,它們也在不斷提高建設效率。

例如,本月早些時候,工程公司拉森與圖布羅(Larsen & Toubro)提前交付預計將安裝在卡納塔克邦南部凱加核電廠的蒸汽發生器。

L&T重型工程高級執行副總裁安尼爾·V·帕拉布(Anil V Parab)在一份聲明中表示:“L&T承諾每年交付6到8臺700兆瓦(MW)的蒸汽發生器,併爲220兆瓦(MW)的巴拉特小反應堆(BSR)項目落地提供支持,確保到2070年實現碳中和。”

分析人士表示,縮短建設週期、增加目標實現可能性的一種方式是與EDF等外國企業合作,藉助其技術優勢。

俄羅斯爲印度絕大多數核電廠提供了基礎技術,而法國和美國則在運營核能反應堆羣方面有着領先地位。

莫迪本週訪問法國和美國時,若將核能問題提上日程,是否會讓人感到意外?(辰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