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聲稱遭員警跟蹤 信義警說明執勤過程
信義分局長李憲蒼說明當日執勤過程。(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針對吳姓名嘴指控遭警方跟蹤,北市警信義分局分局長李憲蒼日前解釋是自己下達指令不明確,導致吳女產生誤會,他已自請處分。李憲蒼5日再度澄清,說明當日警方執勤過程。
李憲蒼表示,罷免立委徐巧芯團體向分局申1日9點至12點,在福德路251巷舉辦罷免活動,恰巧徐巧芯及支持者12點要前往慈惠堂參香,大批支持者在11點30分左右到場聲援,分局遂請現場員警着制服及騎乘警用機車,分批隨行保護罷免團體離開。
李憲蒼表示,爲避免意見不同團體發生衝突,警方視狀況規劃員警隨行保護,並隨行至民衆搭上大衆捷運或開車離開。當日有2批民衆搭車離開後即結束保護。擔服隨行吳女的員警,因吳女持續在信義區繞行,也沒收到收勤的指示,纔會持續執行67分鐘,導致吳女誤會。
李憲蒼說,爲避免不同立場民衆發生衝突,基於積極預防危害才做出勤務決定,但下達指令未臻明確,也未妥適向民衆說明警方隨行是保護作爲,致民衆誤解,確有疏失之處,已自請處分,並確實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