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林朝鑫誹謗新潮流大老五鬼搬運上市公司 拘役50日定讞

媒體人林朝鑫2023年在品觀點發表「中鋼內部爆料:聯鋼營造虧空9億內幕」、「中鋼涉掏空王美花約詢翁朝棟」文章,稱「民進黨大老利錦祥...將上市公司當成自家金庫大玩五鬼搬運」。品觀點發覺有異下架,林轉貼在個人臉書上。聯鋼公司等提告,新北地院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林拘役50日,臺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

林朝鑫2023年5月2日撰文,內容提及「聯鋼營造公司董事長張修齊,竟以高出原本工程款13億的價金22億元,轉包予民進黨新潮流系大老利錦祥所指定之某民間營造公司,讓聯鋼公司無端損失9億元」、「中鋼集團類似中飽私囊的其他案例層出不窮,其中多起涉及中鋼集團各高層;擔任中鋼集團董事長多年的翁朝棟,還有新潮流大老利錦祥及已辭職的聯鋼營造公司董事長張修齊等人均難逃干係。報料消息強調,近三、四年來,民進黨大老利錦祥不遺餘力積極向中央反映,力保翁朝棟繼續留任中鋼董座一職,其目的不外乎續行其五鬼搬運伎倆,將上市公司當成自家金庫大玩五鬼搬運,掏空公司及國庫的戲碼,行徑令人髮指」。

文章於下午2點29分上架後,品觀點南部中心人員向公司行銷副總反應報導有不實之處,文章於下午3點35分撤下。林在晚間又把文章貼到個人臉書。

新北地院認爲林朝鑫從1987年就開始當記者,但卻未向被報導的當事人聯鋼公司、張修齊、利錦祥查證,林也承認,新北院認爲他未盡新聞媒體從業人員所應負的合理查證義務,且在品觀點撤文後林又張貼報導,惡意甚明,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林拘役50日。

一審判決後,檢察官和林朝鑫都對量刑不服,上訴高院。

高院認爲新北地院已審酌林朝鑫從事媒體工作多年,依專業智能應知要查證,卻在沒求證的情況下恣意撰寫,考量他無前科、於一審坦承犯行而依法量刑,處拘役50日並無違誤。

檢察官主張,林朝鑫將爆料者提供的資料直接寫成新聞散佈,犯後多次更易說詞,直到一審審理程序終結前才坦承犯行,浪費司法資源,也未與告訴人和解,「判太輕」。高院則認爲原審量刑並無不當,也沒濫用量刑權限或輕重失衡,因此也不採。高院認爲雙方上訴都無理,今駁回確定。

媒體人林朝鑫未查證即發表「中鋼內部爆料:聯鋼營造虧空9億內幕」、「中鋼涉掏空王美花約詢翁朝棟」文章遭告,新北地院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林拘役50日,臺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