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檢察官遭舉報網路「約砲」 北檢:僅嘴砲!決議警告處分

北檢

獲得今年遴選調升主任「入圍」名單的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李頲翰,在檢審會討論前遭「黑函」檢舉在網路「約砲」,北檢1日召開檢察官職務評定審議會,認定李僅以性暗示私訊女方,僅「嘴砲」沒「約砲」,但其言行已影響檢察官榮譽及尊嚴,決議給予李警告處分。

李頲翰日前在北檢遴選調升主任投票,獲得第四名高票,成爲主任「入圍」名單之一,原本有望在今年8月調升主任,但此事曝光後,李已放棄爭取遴選主任。

北檢表示,北檢6月19日收穫法務部檢察司書函轉交匿名檢舉信後,20日即分案並指派主任檢

察官對李頲翰進行行政調查。之後,法務部檢察司再接獲匿名電子郵件檢舉,6月24日發交北檢,北檢併案處理。

北檢6月25日對李進行訪談,李提出其與LINE女網友對話紀錄供調查,北檢認爲,李具檢察官身分,已婚,今年2月初經由交友軟體結識女網友,李於4月26日、29日、30日以LINE通訊軟體私訊女方性暗示訊息。

北檢認定李確有傳送性暗示訊息予女方,李身爲檢察官,本應謹言慎行,致力於維護其職位榮譽及尊嚴,卻傳送不當訊息予女方,其行爲已有影響檢察官職位榮譽及尊嚴之疑慮,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

北檢今召開檢察官職務評定審議會,認爲李確有違失行爲,應予行政監督處分,依《法官法》給予李警告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