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仁會條款 黑道春酒豪奢不再
竹聯幫明仁會2023年3月在五星級飯店舉辦豪奢春酒,還有旗袍辣妹迎賓,引發譁然。(本報資料照片)
農曆年後,各大黑道幫派又要陸續舉辦春酒,但2023年3月竹聯幫明仁會高調辦春酒,立法院當年5月完成《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法,新增「明仁會條款」,遏阻幫派公開活動氣焰,迄今再無黑幫豪奢春酒尾牙。就連某些幫派人物的公祭,大哥都不願參與,主因就是場面小、不能顯露幫派標誌壯大聲勢,乾脆不出席。
明仁會當年在五星級酒店高調春酒,經抖音等網路社羣大肆渲染、媒體報導,引來政府不滿,要求警方強力掃蕩此歪風。
同年立法院三讀通過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正案,新增俗稱明仁會條款的「犯罪組織聚集不解散罪」,只要明示或暗示是「黑幫」,在公共場所聚集3人以上,如果警方舉牌3次還不解散,最重可判3年併科300萬罰金。
此後黑道喪禮愈辦愈小。不過,去年7月,天道盟太陽會的創立者吳桐潭在基隆的告別式,仍號稱有上萬人送行,但警方事前約制與情搜得宜,並請檢察官現場坐鎮,嚴正執法,最終讓告別式順利完成。
掃黑官警指出,大型公祭除現場約制外,警方事後會根據蒐證資料,分析「潛在成員」並調查相關金流,連豪車、超跑、陣頭的「贊助人」細節都清查,完整黑幫組織資料庫。
此外,當年明仁會春酒引發譁然,就是在網路社羣的誇張影音。因此警方之後執行大型幫派蒐證勤務,事後還要網路巡邏,若有影音圖文明示幫派名稱、幫徽或其他違法態樣,會循各社羣平臺下架機制申請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