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黨痛批5位大法官不要臉 黃國昌:臺灣民主憲政史上的罪人

▲民衆黨召開「迴應《憲訴法》部分條文遭宣告違憲」記者會。(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藍白黨團去年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拉高大法官評決門檻,憲法法庭今(19日)做出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法程序有明顯重大瑕疵,違背憲法正當立法程序、權力分立原則等,應自判決公告日起失其效力。民衆黨下午召開記者會,主席黃國昌痛批,這五位大法官親手拆掉了憲法法庭,是臺灣民主憲政史上的罪人,「你們可能覺得躲在司法院裡面,賴清德會派軍隊、警察保護,人民拿你們沒有辦法,過了這個週末,如果賴清德總統決定一意孤行,民衆黨一定會有所行動」。

黃國昌說,今天下午,有五位綠色大法官,自己聲稱所組成的憲法法庭做成114年憲判字第一號判決,這樣的行徑擺明就是在協助賴清德走上獨裁之路,「我相信,有3位大法官他們在法庭外提出了法律意見書,爲什麼在法庭外提出而不是在判決內提出?因爲這3位大法官從來就沒有參與這個未合法組成的大法庭」。黃國昌說,今天5位綠色大法官的判決,在民主憲政下是廢紙一張,因爲這不是合法組成的憲法法庭,從一開始就不具有審判權,這五位大法官做出來的東西當然不是判決。

黃國昌指出,這五位大法官在向人民宣告,哪部法律合法合憲、哪部不合法合憲,一切他們五個人說了算。另外三位不願意加入破壞憲法體制的大法官,在他們五位眼中已經不是大法官了。

「這五位大法官說,立法院去年修正憲法訴訟法,對於做成違憲判決必須要有最低出席人數以及最低同意票數,是違憲。」黃國昌說,從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到日本最高裁判所、南韓最高法院、歐洲捷克憲法法院,每一個憲法法院都有最低人數要求。

黃國昌說,一個憲法法院的組成,本來就是憲法授權立法者規範的事項,去年修正的憲訴法毫無違憲問題。現在的大法官自己要遵守相關規定才能做判決,按照這五位大法官今天所作出的判決,他們認爲新的憲訴法違憲,爲什麼連舊的憲法都不遵守?

黃國昌表示,依照修正前《憲訴法》規定,要做成判決,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3分之2以上參與評議,現在有8位大法官,也就是最起碼要有6位大法官參與評議。今天憲法法院向全體臺灣人民展示,憲法法院被這五位綠色大法官給拆了,不遵守新法的規定、也不遵守舊法規定,「一切我說的算,新法舊法都不能拘束我,未來一切我們五個人說了算」。

黃國昌直言,政黨有沒有違憲要宣告解散、機關之間的衝突怎麼解決、法律有沒有違憲,一切他們五個說了算,「憲法什麼時候給你們五個人這種滔天的權利?」

「你們這羣綠色大法官夠了沒有?」黃國昌說,從實質宣告死刑違憲,人民怒火衝上天了,現在變本加厲,直接告訴臺灣人民一切他們五個人說了算,「賴清德帶頭違憲,不公佈立法院法律,五位大法官帶頭拆了憲法法院,幫助賴清德邁向專制獨裁之路」,這件事情的嚴重性非同小可,接下來發生的所有事情,賴清德以及這五位無法無天的綠色大法官,要負全部責任。

陳昭姿說,正告賴總統,天大地大,大不過憲法,「你不過是在憲政體制之下,透過選舉,有40%的人民授權你帶領國家,但你卻逕自玩弄憲法」;五位大法官,再大也大不過憲法,你們配合聖上的旨意做出這樣的決定,你們知法玩法,是在摧毀臺灣的憲政體制。林國成說,今天很痛心,憲法走到現在,「這五位大法官帶頭違憲,真的不要臉、不要臉到極點」。

對於後續是否有反制作爲?黃國昌說,「民衆黨一定會有反制作爲」,希望這個週末賴清德總統冷靜想一想,要把國家帶到什麼地方去?這五位大法官早就喪失社會對他們的信任。新法違憲,連舊法都不遵守,這不是無法無天嗎?憲法什麼時候給你們這麼大的權力?

黃國昌強調,不管用什麼華麗的辭藻,一般人沒有辦法的邏輯想要正當化今天的判決,今天拆掉了憲法法院,做出來的任何判決都是無效判決,人民不會信服。

「這五位臺灣民主憲政史上的罪人,你們親手拆掉了憲法法庭。」黃國昌直言,這五位大法官可能覺得薪水照領、躲在司法院裡面,賴清德會派軍隊、派警察保護他們,人民、立法院拿他們沒有辦法,「過了這個週末,如果賴清德總統決定一意孤行,民衆黨一定會有所行動」。

黃國昌說,當年太陽花運動,當獨裁成爲事實,革命就是義務,自己的國家自己救,看這五位大法官要繼續秀下限到什麼時候。司法院組織法是憲法授權立法院制定的法律,修司法院組織法難道也要說違憲嗎?這羣帶頭毀憲亂政的五位大法官,在民主憲政史上絕對留下罵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