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陳情新北社宅設施 損壞無人修
新北市社宅2021年起委由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營運管理,訂有設施設備修繕機制標準化流程,先由住戶透過紙本或APP線上申請報修,並可依自身需求選擇報修管道。新聞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陳啓能接獲民衆陳情,社會住宅設施損壞,向維管單位反映3個月,遲未派人維修。陳建議,城鄉局應釐清修繕責任歸屬,強化委外代管廠商監督機制,建立修繕通報與透明申請制度。城鄉局說明,社宅訂有設施設備修繕機制標準化流程,先由住戶透過紙本或APP申請報修,後續物管單位初步判定責任歸屬。
陳啓能指出,社宅在日常維修及設備修繕上,存在責任不明、通報無門、代管失靈等嚴重問題。住戶遇到建物瑕疵、水電故障或電梯損壞,常因無明確指引,不知應由市府、代管廠商或自行負責,產生長期推諉與服務落空。新北市多數社宅委託廠商代管,卻未訂定具體修繕SOP與通報時效要求。多起案例反映,廠商延誤處理,住戶無處申訴。
陳啓能表示,社宅代管標案採「最低標」制,造成品質與服務標準失衡,廠商往往「能省則省」,缺乏積極維護意願。目前缺乏社宅修繕經費配置、廠商考覈與住戶滿意度等資料揭露,難以進行公共監督與評估。
爲解決社宅住戶遭遇的狀況,陳建議,首先應釐清責任,制定「社會住宅修繕責任對照表」,明訂城鄉局、代管廠商與租戶的維修責任範圍,並納入承租契約及說明手冊;建置「社宅修繕通報與追蹤平臺」,提供線上報修、案件編號、進度查詢、回覆時效等功能,提升處理效率;定期公佈各社宅年度修繕經費、執行項目與廠商考覈成績,並辦理住戶滿意度調查,提升透明度與行政責任。
此外,定期公佈各社宅年度修繕經費、執行項目與廠商考覈成績,並辦理住戶滿意度調查,提升透明度與行政責任。
針對議員建議,城鄉局說明,除BOT社宅外,新北市社宅2021年起委由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營運管理,訂有設施設備修繕機制標準化流程,先由住戶透過紙本或APP線上申請報修,並可依自身需求選擇報修管道,後續物管單位初步判定責任。
城鄉局說,涉保固者由統包商修繕處理,耗損品除外,其餘由物管單位協助修繕或由民衆自行修繕,並依損壞責任計算應負擔費用。住都中心每年評鑑物業公司,並按年度評鑑結果,要求加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