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宅隔31間出租惡火釀3死 彰縣府:已清查52處高風險出租住宅

彰化縣議員賴清美(左)詢問縣府建設處長陳昌茂,彰化合乎消防安全的出租套房有多少間。(翻攝自彰化縣議會直播網站)

彰化縣議員吳韋達(左)詢問警察局長陳明君有關彰化租屋安全標章相關問題。(翻攝自彰化縣議會直播網站)

彰化北斗鎮一處連棟透天及鐵皮屋,在去年發生大火釀成3死2傷,由於現場消防設施不足,僅找到1支滅火器,事發至今近1年,多位縣議員在議會中關切出租套房的消防安全問題,縣府表示,已清查出52處較高風險出租住宅,其中已輔導41處完成公安申報。

彰化北斗鎮1名莊姓屋主違法將連棟透天及鐵皮屋隔成31間套、雅房,出租給20名房客,卻在去年7月30日發生大火,造成3人死亡,另有2人受傷,檢警事後調查發現,屋內僅有1支滅火器,明顯消防設施不足。

縣議員賴清美表示,北斗出租套房火災事件已經過一陣子,依規定一層樓如果有超過6間房間,要登記公安消防檢查,詢問目前符合消防安全規定的合法出租套房有多少間?網路上是否可以查得到?

建設處長陳昌茂表示,出租套房屬住宅使用,一樓層若隔到6個以上使用單元、或一樓層放置10個以上牀位,即符合建築法第五條所規定之供公衆使用建物,應辦理公安申報,縣府針對學生及勞工聚居處進行清查,目前有52處列爲較高風險出租住宅,已輔導41處完成公安申報,另有11處則仍在輔導中,另相關資料需業者同意才能po網。

縣議員吳韋達則指出,臺北市有加強合法建築物隔成多間套雅房出租安全檢查表,此外也發現彰化有所謂的租屋安全標章,也有租屋安全的檢查表,是由警察單位負責,檢查的內容包括瓦斯熱水器、防盜窗、消防安全設備等十分詳盡,並詢問警察局未來該如何與建設處做一個整合。

警察局長陳明君表示,租屋安全標章一開始是以防竊來執行,後續包括警勤區員警會同消防單位及學校依址檢核,依照警務權責提供意見與協助,標章部分後續再瞭解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