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怨:請個看護移工 爲何這麼難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放寬被看護者80歲以上即可申請移工,民衆致電勞動部詢問,才發現配套措施未上路仍無法受理。(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放寬被看護者80歲以上即可申請移工,民衆原本以爲通過後持被看護者的身分證申請移工,未料向仲介諮詢才發現仍無法申請,在電話中與仲介業者吵起來,民衆致電勞動部詢問,才發現原來配套措施未上路仍無法受理,民團則批,勞動部是「行政怠惰」。

國內民衆聘僱移工有95%是透過仲介申請,但詢問仲介才發現「和新聞寫的不一樣」,就算要自己申請,也會因照管中心的免評欄位未有「80歲以上」選項無法申請,讓民衆大嘆要爲家中長者聘個移工怎麼如此難。

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商會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榮譽理事長黃杲傑說,許多民衆在就服法三讀通過後就與仲介聯絡,沒想到民進黨政府卻因爲政策是國民黨所提,持續透過種種方式卡住。

黃杲傑指出,勞動部宣稱會因此產生數十萬名家庭看護移工的人力需求,數字更是灌水,申請移工需要負擔薪資外,還要提供牀位等生活照顧管理責任,且許多長者也不習慣家中多一個人,「不會申請就是不會申請」,現在放寬只是讓原本難以接受評估的長者多一個方式申請。

「拖延無非就是行政怠惰」,失能僱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直言,依中央行政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規定,子法及相關配套應於6個月內完成,例外才可以延長至1年,且拖延6個月後還是要上路,不如就儘早開放也才能透過數據評估衝擊。

張姮燕提及,目前我國家庭看護工主要來自印尼,但印尼看護工來臺意願依舊十分高,並無所謂勞動力不願意來臺的問題,更擔心再拖延下去,會讓更多獨居長者、老老照顧家庭陷入更大危機。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蘇裕國則說,就服法三讀後仍要修正相關法規及衛福部系統才能上路,若是單純持80歲以上身分證未經巴氏量表評估仍無法受理申請,但符合其他相關條件仍可申請聘僱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