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神主牌「非核家園」失捧?《核管法》今表決 重啓將有據

圖、文/CTWANT

臺灣最後一座運轉的核三廠將在今年5月17日除役,爲防止臺灣在「核電歸零」後面臨用電不足,在野黨預計在今(13)日院會中審議《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核管法)修正案,延長核電廠服役年限並放寬重啓條件,再配合「重啓核三公投」,強力扭轉執政黨的「非核家園政策」。

▲《核管法》修正等於是給了執政者一把重啓核電的鑰匙,位在屏東縣墾丁南灣的核三廠就可依法申請延役。(圖/CTWANT提供,下同)

臺灣從1970年代開始發展核電,並由臺電經營三座核電廠,然而自三哩島事件後全球多處相繼發生核能事故,臺灣也出現反核聲浪,2016蔡英文政府推動非 核家園政策,全臺最後一座發電機組核三廠二號機也將除役。

民衆黨立委張啓楷說,5 月 17 號核三廠停止運轉後,以後臺電每年都要虧1000億,因此在野黨必須讓《核管法》在週二通過,解決兩個問題:首先、是延核電廠的使用年限,比照美國與日本,從40年延長到60年;另一方面,原本規定必須在使用年限到期前5年申請延役,這次修法也比照美、日,放寬爲1到3年前提出即可。他說,「修法通過後,等於是給了執政者一把重啓核電的鑰匙,但要不要去開,主導權還是在民進黨手上。」

▲民衆黨立法院黨團提出「重啓核三」公投案,在院會表決逕付二讀並交付黨團協商,經一個月冷靜後三讀通過,預計8月舉辦公投。

「因此臺灣民衆黨提出另外一個解決方案,雙管齊下。」張啓楷說,除了《核管法》給了民進黨鑰匙,民衆黨還提出了「重啓核三公投」(公投主文爲「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通過整體安全評估後,恢復繼續運轉?」),預計在八月進行投票,一旦通過,政府必須依法執行公投結果,加上《核管法》提供的法源依據,核三廠延役就一定要實施。

張啓楷說,民進黨政府一再用「核廢料無法處理」的理由反對核電,但環顧全世界,先進國家都可以處理,而且現在美國在臺協會(AIT)都明確表態,可以幫忙處理核廢料,這根本不是問題。他指出,臺灣的核電廠在國際原子能總署的全球安全評比中名列前茅、排名第6,三座廠用了40年也沒問題。

▲立委張啓楷說,《核管法》給了執政者重啓核電廠的鑰匙,但爲避免民進黨仍不執行,民衆黨雙管齊下,同時提出「重啓核三公投」。

「賴政府看起來有稍微在轉向,等着在野黨幫他把樓梯架好。」張啓楷分析,總統賴清德現在仍在觀望,總統府氣候變遷委員會副召集人童子賢多次表達對核電的期待,日前還說核電可爲臺灣省下數兆新臺幣,加上民調顯示,不僅全體民衆多數贊成核電,連民進黨支持者中贊成也略高於反對,可見綠營內部在鬆動,如今在野黨爲了臺灣好,用修法與公投給賴總統一個下臺階。

民進黨屏東立委徐富癸指出,根據《核管法》規定核電廠設施運轉執照有效期間最長爲40年,這項規定是在2002年由國民黨及親民黨作爲立法院多數所通過的,但事隔20年藍、白突然認爲1984年興建的核三廠可以繼續運轉,這毫無科學、理性依據。

徐富癸說,核三廠二號機的燃料池空間沒辦法延長運轉至60年,不僅如此,乾式儲存廠若要重新興建啓用,不是屏東縣政府同意就好從,這個工程就要花5年到6年,施工到完成拿到執照至少要7年的時間,並非馬上就可以解決的問題,用公投的方式來處理核廠延役議題太過粗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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