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代特助勾人夫3年 高調放閃!IG帳號藏「愛的密碼」
新北市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抓包丈夫阿德(化名)外遇長達3年,小三小萱(化名)不僅高調在IG放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市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抓包丈夫阿德(化名)外遇長達3年,小三小萱(化名)不僅高調在IG放閃,帳號名稱還暗藏兩人英文名及生日「愛的密碼」,甚至多次與人夫上摩鐵激戰。新北地院審理後,判小萱須賠償小美20萬元,全案可上訴。
小美指控,她與丈夫阿德結婚多年,感情原本融洽,直到去年(113年)5月丈夫車禍住院,小萱竟跑到醫院探視,還向醫護人員自稱是「家屬」,詢問手術狀況,讓她驚覺有異。
進一步追查才發現,丈夫與小萱交往3年,發生性行爲數十次,兩人甚至多次到新莊美麗海、三峽金莎等汽車旅館開房,平均每月約2次。更誇張的是,小萱將IG帳號取名爲「manXX1013XXron」,其中「manXX」是小三英文名、「XXron」是阿德英文名,「1013」則是阿德生日,帳號內滿是兩人牽手、出遊的親密合照,還設有「XXron♥」精選動態,高調放閃。
小萱辯稱,阿德曾騙她「已離婚」,自己是被矇蔽的受害者。但法官傳喚阿德作證,他當庭否認曾說離婚,還拿出自白書承認外遇,加上兩人LINE對話紀錄中,小萱曾說「我是真心的愛你」、「不管時間多久我一直等你」,甚至談及「性能力」等露骨內容,法官認定小萱早知阿德已婚,仍持續交往,明顯侵害配偶權。
法官審酌,小萱擔任民意代表特助,年薪約60萬元,而小美爲行政職、年薪50萬元,判小萱應賠償20萬元精神慰撫金。雖小美求償100萬元,但法官認爲部分請求過高,予以駁回。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