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油氣回收抽測 22站皆合格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今年持續推動加油站油氣回收設備管理工作,配合環境部政策,截至目前已完成22站次的功能性抽測與查覈,全部合格。(呂麗甄攝)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114年度配合環境部政策,持續推動加油站油氣回收設備管理,截至目前已完成22站次功能性抽測與查覈,全數合格。環保局表示,將持續加強督導業者落實設備維護與自主管理,呼籲民衆正確操作自助加油,共同守護空氣品質。

環保局表示,今年的查覈工作涵蓋氣油比及氣漏檢測,針對加油站油氣回收系統功能性進行嚴格評估。整體執行22站次抽測,均未出現不合格或異常現象。

環保局提醒,若業者未依規定維護油氣回收設備,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違規業者將面臨新臺幣10萬元至200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若未在期限內完成,將按次處罰,情節嚴重者甚至可能被勒令停工、停業或廢止操作許可。

爲確保查覈全面且有效,環保局依據加油站髮油量、設置年限及是否爲民衆陳情熱點等指標,優先安排查覈。查覈流程包括確認業者基本資料、油品種類與設備設置現況,以及關鍵的氣油比與氣漏檢測,從多面向監控油氣排放狀況。

若查覈中發現異常,會立即通知業者限期改善。若業者無法如期完成改善,必須說明原因並申請展延,展延時間不得超過90日,務求在最短時間內排除污染風險,保障公共健康。

環保局長陳華盛強調,油氣含揮發性有機物(VOCs),如苯、甲苯,長期暴露恐影響呼吸與神經系統健康。油氣回收設備在減少污染排放上,除嚴查也輔導業者提升設備效能,並加強員工教育訓練。隨自助加油普及,呼籲民衆應「慢插油槍、穩定後加油、跳停就鬆手」,減少油氣逸散保障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