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食品違規廣告1174件 減肥、促代謝成大宗 裁罰3031萬

苗栗縣114年查獲1174件違規食品廣告,罰鍰3031萬。(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苗栗縣114年查獲1174件違規食品廣告,罰鍰3031萬。(圖/苗栗縣衛生局)

針對網路與媒體充斥的違規食品廣告,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持續加強查緝,114年度累計查獲1,174件違規案件,裁罰金額逾3,000萬元。違規態樣仍以減肥瘦身、改善視力及促進代謝等誇大健康功效爲大宗。衛生局強調,食品廣告依法不得涉及醫療效能或不實宣稱,違者最高可處500萬元罰鍰,呼籲民衆落實「停、看、聽」查證原則,共同杜絕誇大不實的宣傳。

從減肥瘦身、改善眼疾到強化代謝等誇大話術持續出現在網路與媒體通路,苗栗縣食品違規廣告問題仍未減緩。衛生局統計,114年共查獲1,175件食品違規廣告案件,開立105張裁處書,涉及1,123件違規行爲,其餘案件45件已於115年已裁罰。

瘦身與視力誇大宣稱最常見,最高可罰500萬,籲民衆落實「停看聽」原則。(圖/苗栗縣衛生局)

衛生局指出,食品僅提供營養補充,不具醫療效能,廣告不得宣稱療效或使用誇大不實詞句,若涉及治療疾病或快速見效等內容,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民衆於社羣平臺如Instagram、Threads分享產品使用經驗,或在網路拍賣刊登販售資訊,皆可能被認定爲廣告行爲;轉貼違規內容可能受罰,最高可處400萬元罰鍰,涉及醫療效能者最高可達500萬元。

在裁罰金額方面,114年共裁罰3,031萬元,其中10萬元以下55件最多,10萬至100萬元41件,100萬元以上9件,顯示裁罰案件仍以中低罰鍰爲主。針對違規來源,近3年仍以電視、網路及電臺爲主要通路,並未出現單一平臺明顯超越情形。

衛生局表示,違規增加主因爲跨機關監測強化及民衆認知提升,使檢舉案件增加。違規樣態部分,近3年仍集中於減肥瘦身、眼疾改善及新陳代謝三大類型,顯示誇大健康功效手法長期存在且變化不大。

衛生局強調,食品廣告若誇大療效,不僅誤導消費,也恐觸法受罰,將持續加強查覈與宣導,並呼籲民衆落實「停、看、聽」原則,避免誤信廣告影響健康與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