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通霄首例「狂犬病鼬獾」 防檢署警告二不一要:最高開罰15萬元
防檢署證實,苗栗縣通霄鎮首次檢出鼬獾狂犬病陽性病例。(示意圖/資料照)
苗栗縣某牧場近日傳出有犬隻遭鼬獾咬傷感染狂犬病,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證實,「本次爲苗栗縣通霄鎮首次檢出鼬獾狂犬病陽性案例,無人員遭咬傷情況」,呼籲民衆不要棄養寵物、不要接觸及捕捉野生動物、要每年帶家中犬貓及人工飼養食肉目動物施打狂犬病疫苗,即可避免狂犬病在人畜間傳播,違者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防檢署表示,路殺社11日收到死亡鼬獾,17日經獸醫研究所確診爲狂犬病陽性。防檢署指出,本次爲苗栗縣通霄鎮首次檢出鼬獾狂犬病陽性案例,無人員遭咬傷情況,據統計國內狂犬病累計案例發生地區爲10縣市99鄉鎮,案例以野生動物鼬獾爲主。防檢署呼籲民衆如發現死亡野生動物,應通知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切勿自行處理。
防檢署說明,從102年至今年11月17日止,共檢測野生動物、犬、貓及蝙蝠有1萬6千餘件,其中陽性案例計有鼬獾1003例、白鼻心10例、黃喉貂1例、遭鼬獾咬傷後隔離觀察之幼犬1例及錢鼠1例,共計1016件確診感染狂犬病,其餘皆未檢出狂犬病。
防檢署強調,目前已請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加強發生案例區域與鄰近鄉鎮狂犬病疫苗巡迴注射及共域防疫衛教推展,請民衆務必攜帶寵物施打疫苗,以防範疫情擴及寵物。
防檢署呼籲民衆遵守「二不一要」原則,不要棄養寵物、不要接觸及捕捉野生動物、要每年帶家中犬貓及人工飼養食肉目動物施打狂犬病疫苗,即可避免狂犬病在人畜間傳播,違者可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防檢署提醒,民衆如不慎遭野生動物或遊蕩犬貓抓咬傷,請以肥皂及大量清水沖洗傷口15分鐘,再以優碘或70%酒精消毒後儘速就醫,並通報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