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市公設納骨堂旁規畫殯儀館 遷葬辦法審查過關
苗栗市公所在公辦納骨堂「苗栗市生命紀念園區曁生命紀念館」旁,規畫興辦殯儀館。圖/苗栗市公所提供
苗栗市公所在公辦納骨堂「苗栗市生命紀念園區曁生命紀念館」旁,規畫興辦殯儀館,預定地1公頃18座墳墓,市民代表會今天審查通過遷葬辦法,公所將配套拓寬聯絡道,提供更完整殯葬服務。
市民代表會今天臨時會,修正部分內容,通過苗栗市聯大段「2491之3」地號,第三公墓墳墓遷葬實施辦法草案,公所指出,延續生命紀念館建設,規畫在毗鄰的1公頃公墓地,興建2層樓殯儀館,設置4間禮儀廳,經費初估2億元,但不會設置火化場。
公所清查預定地有18座墳墓,辦法公佈實施後半年內,期限補助相關費用,包括起掘、火化,公所提供骨灰罐,如果不使用,公所補助5000元,選擇遷葬在苗栗市生命紀念館,一般櫃位區個人櫃位第5至第8層除外,免收使用費及管理費,未選擇者每罐補償1萬元,墓主逾期未遷葬,視爲無主墳處理。
市公所指出,聯大段「2491之3」地號公墓更新,公所已經完成土地分割,遷葬辦法公佈實施後,將同步辦理興辦事業計劃、水土保持計劃,將爭取縣府、中央補助興建。
此外,公所配套規畫拓寬生命紀念園區對外聯絡道路苗81線,現況寬僅3至4公尺,轎車無法會車,計劃拓寬8公尺雙車道,連接苗28之1、苗82線(八甲道),用地取得加工程費約3200萬元,公所預計今年5月辦理地方公聽會,蒐集居民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