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人人犬舍」犬隻遭獸醫割聲帶 郭昱晴喊話農業部修法
▲「從『人人犬舍』看見動保制度問題!」記者會。(圖/記者林敬旻攝,下同)
記者詹詠淇/臺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郭昱晴、李坤城與苗栗縣議員陳光軒今(4日)共同召開「從『人人犬舍』看見動保制度問題!」記者會,苗栗「人人犬舍」犬隻被割聲帶及不當飼養,遭苗栗縣府重罰並廢止許可。郭昱晴呼籲農業部儘速啓動《獸醫師法》與《動物保護法》修法研議,杜絕無良獸醫師及繁殖場。
郭昱晴表示,苗栗謝姓獸醫師的人人犬舍事件不是第一個個案,也從中發現應該彌補的漏洞,包含控管繁殖所數量及改善環境問題。獸醫師大部分是良善的,但總有極少數惡質的獸醫存在,持有特寵證的謝姓獸醫師經營無良繁殖場,已背離獸醫師專業倫理,利用自身對動物的專業知識,做超出範圍的行爲。
郭昱晴指出,現行《獸醫師法》對於獸醫師缺乏明確的倫理規範與懲戒連動,應該明定「專業倫理條款」,並明確列出禁止事項;而嚴重違反《動物保護法》、涉及虐待或不當醫療的行爲,應納入可廢止執照或懲戒的重大事由,以保護獸醫師良好形象。
李坤城表示,特寵業管理失衡,缺乏總量控管與即時追蹤。全臺共有1,679間特定寵物業者,無總量控管制度,影響整體業界品質。現行的制度一年僅稽查一次,晶片登記與來源追蹤混亂,讓違法業者有可趁之機。這間「人人犬舍」在2023年評鑑是優等,2024年卻降爲乙等,苗栗縣府對此沒有追究。寵物業查覈評鑑應納入「總量管制」機制,將許可數量與地方收容壓力、實際市場需求掛鉤。
李坤城認爲,《寵物業查覈及評鑑辦法》是民國98年訂定,距目前已超過16年,希望農業部動保司能與時俱進修訂評鑑辦法,把動物健康管理、繁殖計劃透明度、從業人員的專業訓練及場域的動物福利環境等指標納入,讓地方政府參考。
郭昱晴補充,依據《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第9款規定,繁殖業及買賣業必須於每年1月、4月、7月及10月底前彙報晶片使用情形表給所在地的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理論上,地方政府應該能透過這項制度掌握業者的繁殖數量與晶片流向,及早預警異常。但事實上,這項制度形同具文,資料送進去卻沒人查、沒人對,「人人犬舍」事件正是這個斷層的結果。
陳光軒表示,依照現行法律,人人犬舍僅能勒令停業、罰款爲最重處罰,建請行政院及立法院應研議修法,將惡意傷害動物,嚴重違反職業倫理的違法行爲者撤銷獸醫師執照。農政單位經常因無司法警察權、調查權而不得進入案場,他日前曾召開協調會,凡疑似違反動保法的案件,統一報請地檢署專責檢察官指揮,但標準界定模糊,望中央立法制定統一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