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 民宅設太陽能板 每瓩補助3000元

苗栗縣政府配合經濟部能源署推動民宅申請裝設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縣府估計1年可補助300至500戶,依裝置容量每瓩獎勵金額新臺幣3000元。(本報資料照片)

苗栗縣政府配合經濟部能源署推動民宅申請裝設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縣府工商發展處估計1年可補助300至500戶,依裝置容量每瓩獎勵金額新臺幣3000元,單1棟建築物累計獎勵金額不得逾30萬元,縣長鍾東錦籲請民衆共同支持綠色能源。

爲加速國家綠能發展,推動能源轉型,苗栗縣政府響應中央能源轉型政策,配合推出「家戶屋頂太陽光電補助計劃」,鼓勵縣內民衆善用自家屋頂空間安裝太陽能板,不僅能自行發電、降低用電成本,更能兼顧環保與節能。

縣府工商發展處長詹彩蘋表示,面對全球淨零碳排與能源轉型的大趨勢,縣府也積極推動綠色能源、降低碳排放,今年獲中央補助3500萬元太陽光電補助費,針對屋頂私有建物,提供補助獎勵,以提升民衆建置意願,擴大家戶太陽能普及率。

工商處推動「私有建築屋頂太陽光電補助計劃」,鼓勵縣內民衆善用自家屋頂空間安裝太陽能板,不僅能自行發電、降低用電成本,更能兼顧環保與節能。這項補助計劃針對具備頂層樓地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下的私有建築物,且應於2025年1月1日以後設置,並完成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登記者。補助金額依設置容量計算,每瓩(kW)補助3000元,每棟建築物最高補助上限爲30萬元。

詹彩蘋說明,縣府爲推動2050淨零碳排目標及呼應中央能源政策,並推展「苗西綠能區」政策,鼓勵縣民在合法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積極向經濟部爭取補助,於今年6月獲得經濟部能源署覈定,補助家戶屋頂太陽光電設置獎勵經費共3500萬元。預計2025年可補助300至500戶。

鍾東錦也提醒,此項補助計劃只受理申請至今年11月30日止,呼籲鄉親把握時間申請,讓自家屋頂發揮綠能效益,共同守護苗栗的青山綠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