麪攤老闆「送飲料」強抱舌吻 知名夜市打工妹掙脫報警

高雄市一名在知名夜市打工的女子小美(化名),日前因與隔壁麪攤老闆阿德(化名)熟識,竟遭對方以「送飲料」爲由,誘騙至其母親住處後強行環抱、親吻,甚至伸出舌頭企圖舌吻。(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高雄市一名在知名夜市打工的女子小美(化名),日前因與隔壁麪攤老闆阿德(化名)熟識,竟遭對方以「送飲料」爲由,誘騙至其母親住處後強行環抱、親吻,甚至伸出舌頭企圖舌吻。小美不甘受辱,當場掙脫並報警處理。事後,阿德雖傳訊道歉,但仍難逃法律制裁。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阿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須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可上訴。

據瞭解,53歲的阿德在知名夜市經營麪攤多年,與在附近打工的小美因工作關係熟識,雙方平日互動良好,小美也將阿德視爲長輩。未料,去年6月8日清晨6時許,阿德竟以「送飲料」爲由,邀請小美至其母親位於高雄市某區的住處碰面。小美不疑有他,依約前往,卻在聊天過程中遭阿德突然環抱、強吻,甚至伸出舌頭企圖舌吻。小美當場嚇壞,奮力掙脫後騎車離去,阿德還一度追上前,對她說:「我會跟老闆說要好好照顧你。」

事後,小美傳訊質問阿德:「老闆,我覺得我們不是熟到那種關係,爲什麼要抱我跟強吻我,還伸舌頭,我感覺很不舒服。」阿德則回訊道歉:「對不起!是我錯了!真的很抱歉!請原諒。」並進一步傳訊表示:「沒事沒事,因爲剛剛在忙是想說親口跟你說聲對不起真的很不好意思。」儘管阿德道歉,小美仍決定報警處理。

高雄地院審理時,阿德坦承犯行,並與小美達成和解,賠償其損失。法官審酌阿德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且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須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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