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積48公頃!花蓮鳳林大型開發案招商 盼打造慢活度假營地

▲鳳林生態遊憩區水岸景觀。(圖/縱管處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爲持續促進花東縱谷地區觀光發展,並響應健康、低碳、環保的旅遊趨勢,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及「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作業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花蓮縣鳳林鎮鳳林生態遊憩區興建營運移轉計劃案」公開招商。本次招商公告徵求期間,自114年10月30日起至115年1月30日下午5時止。

▲鳳林生態遊憩區水岸設施。

縱管處表示,鳳林生態遊憩區位於花蓮縣鳳林鎮南端,跨馬太鞍溪銜接光復鄉,並緊鄰省道臺九線,交通便利,基地總面積約48.37公頃。續依促參法第46條規定,繼完成政策公告招商、初審作業後,賡續對外公開徵求其他投資人。

▲鳳林生態遊憩區生態池。

園區經評估系採OT及BOT複合模式引進民間資源與創意,特許期間爲55年;並規定未來民間機構就委託營運範圍營運前及委託新建營運範圍新建期之投資總額,不得低於幣 2.4 億元(含稅)。希望引進民間資源與創新規劃整合在地特色,並妥善利用園區第一期已完成之露營、休閒體驗及觀光服務等服務設施(含營位65席、污水處理廠、炊事亭、販賣部、公廁與淋浴間,以及興建中的生態池、服務中等),將其打造爲全方位「國際慢活生態度假營地」之花東地區新興觀光亮點。

▲鳳林生態遊憩區倒影。

有關申請人資格,允許單一法人或由5家(含)以下之法人組成之合作聯盟申請參與。有關申請方法、申請須知及投資契約(草案)等相關招商文件資料,已公開於財政部促參司網站。 https://ppp.mof.gov.tw/WWW/inv_ann.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