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連法官審判普法兩手抓
近日,孟連縣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深入芒信鎮拉嘎村、富巖鎮英溝村,現場宣判非法捕撈水產品、非法持有槍支案。
在拉嘎村村委會的巡回法庭,被告人羅某某非法電魚案引發熱議。該院採用“刑事懲戒+生態修復”措施,將被告人購買1000尾魚苗增殖放流的生態修復行爲納入量刑考量,最終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依法判處被告人羅某某拘役二個月。庭審結束後,法官結合案情現場解讀了孟連縣禁漁期(區)的管理規定、生態損害追償機制。
在英溝村巡回法庭,針對巖某非法持槍案,法官採用“歷史溯源+現實危害”雙維度量刑標準,考量被告人巖某現場接受公安機關詢問後主動上交非法持有的槍支,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最終以非法持有槍支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個月。庭審結束後,法官現場闡釋了非法持槍的社會危害性,並普及了相關法律知識。
記者 謝玉鑫 通訊員 盆林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