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老師教運動管理 竹東高中引反彈

新竹縣竹東高中這學期「休閒運動管理」課程由未具體育教師證的美術老師上課,引發學生議論。圖/翻攝自竹東高中網站

竹東高中有學生選修「休閒運動管理」課程,授課者爲不具體育教師證的美術老師,向校方反映無效,最後告到國教署。校方解釋,該課程爲進修部選修課程,未歸類爲體育類科,老師具相關實務經驗。教育部表示,該課程屬經營管理多元課程,與體育無直接相關,名稱易誤解,請學校重新檢視。

有學生投訴,該名美術老師原爲進修部老師,今年被指派擔任進修部組長,因美術課未達授課基本鐘點,所以學校安排他上「休閒運動管理」補足,但該師多用網路資料教學,課程單調,缺乏休閒運動管理相關專業,向學校反映,也只獲得「這位老師具合格教師證可上休閒管理課」迴應。

學生表示,學校將「休閒運動管理」與「休閒管理」混爲一談,扭曲課程名稱,存在誤導學生之嫌,已向國教署陳情,希望相關單位檢視課程與師資。

竹東高中進修部主任李天華表示,該課程屬進修部選修,未歸類爲體育類科,授課老師也具備合格教師證及相關管理實務經驗,課程雖名爲「休閒運動管理」,實際授課內容以管理爲主,故不需非由體育教師授課不可;但有老師私下表態學校作法不妥,認爲「休閒運動」或「管理」都不是美術老師的專長,難怪學生反彈。

教育部表示,已多次宣導,校方須依教師專長優先排課,並依教師持有專長教師證書安排課程;另請學校鼓勵教師參加增能研習,或參加在職進修取得第二專長,確保教師專業授課品質。

教育部也說,已請校方重新檢視該課程規畫,因其教學大綱與體育課程並無相關,非屬部定體育課程,目前名稱易誤解,應加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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