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不滿外送專法 勞部稱接軌國際
《外送專法》規範外送員最低基本保障,明定外送每筆訂單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時薪1.25倍,且不得低於新臺幣45元。(本報資料照片)
美國商會近日於白皮書中批評《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外送專法),稱立法設計上存有在的根本性缺陷,恐迫使平臺業者縮減營運規模、撤回未來投資,對任何一方均無裨益。勞動部則稱《外送專法》與近日於國際勞工大會(ILC)所通過的平臺經濟勞工權益公約內容相近,與國際接軌,獲多位橫跨各國專家代表高度肯定。
《外送專法》特色包括「單單分別計費」、外送服務期間應爲最低工資的1.25倍(今年爲245元)、每單保底45元等,預計於7月21日上路。
美國商會指出,《外送專法》衍生出產業執行層面的挑戰,例如營運障礙增加、成本負擔加重、合規復雜度提升,以及創新空間受限等,對產業存續帶來不容忽視的隱憂。原意保護勞工的法規,反而壓縮就業空間,建議政府應建立定期、系統性的立法成效檢視機制,也呼籲未來零工經濟法規中,落實整合性政策原則。
臺灣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發言人蘇柏豪強調,《外送專法》的推動不僅順應國際勞動人權趨勢,更爲臺灣市場建立了公平競爭的基石。
ILC近期剛通過「平臺經濟勞工權益公約」,《外送專法》與該國際公約相似度極高,顯示臺灣在保障平臺勞工權益上並非過度監理,而是緊跟全球勞權進步的步伐。
勞動部表示,《外送專法》是在朝野高度共識下完成立法,規範外送員最低基本保障,並劃出底線,兼顧平臺創新發展空間,此外,專法也與ILC所通過平臺經濟勞工權益公約內容相近,與國際接軌,獲多位橫跨各國專家代表高度肯定。未來於專法實施後,將持續關注後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