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停車場彎腰!淫男看到受不了 推入車內侵犯:不然我讓妳死喔

▲停車場光天化日之下,發生侵犯案件。(示意圖/CFP)

記者曾羿翔/綜合報導

嘉義縣一名男子阿宏(化名),今年3月間在老人會館旁停車場,看見一名女子在車輛後座旁,彎腰整理物品,竟色慾薰心,將她推入後座並壓制,企圖性侵。女子奮力反抗並尖叫求救,過程中更咬傷洪男手指,最終趁隙逃出車外。嘉義地院審理後認定洪男涉犯強制性交未遂罪,依刑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2月。

判決書指出,阿宏當時突然出手,將女子上半身推進車內並用身體壓住,下體多次頂住女子臀部,並拉扯衣物、舔舐其耳朵,左手試圖觸摸胸部,還恐嚇「妳給我惦惦(臺語)」、「妳給我爬上去」、「妳給我安靜下來」、「不然我讓你死喔」等語,要求她進入車內。女子一邊大聲呼救,一邊用雙腿抵住車門、防止被完全推進,並咬住阿宏手指,才得以脫身。

事發地點位於市區停車場,監視器與行車紀錄器清楚拍下阿宏靠近、女子尖叫、裙子被掀至腰部等畫面;鑑識也在女子臉頰檢出與阿宏相符的DNA。阿宏否認有性侵意圖,聲稱只是想解釋誤會,但法院認爲他的行爲與言語均顯示具有性交犯意,且在女子強烈反抗下仍持續施暴,屬性侵未遂。

法官審酌,阿宏與被害人素不相識,卻於光天化日、公衆場所公然侵犯性自主權,造成嚴重心理創傷,犯後否認犯行、毫無悔意,且有多項前科,素行不佳,應予嚴懲。全案可上訴。●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