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200萬元 海南現代設施農業建設貸款可享貼息
南海網2月19日消息(記者 易帆)近日,海南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海南省現代設施農業建設貸款貼息專項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對現代設施農業建設貸款給予貼息。旨在充分利用財政貼息資金支持,撬動更多金融和社會資本加大對現代設施農業建設的投入,推動實施一批現代設施農業重大項目,帶動提升全省設施農業集約化、標準化、機械化、綠色化、數字化發展水平,增強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爲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根據《工作方案》,貼息範圍包含經營主體在海南範圍內開展符合《全國現代設施農業建設規劃(2023-2030 年)》(農計財發〔2023〕6號)及全省設施農業規劃要求的設施種植、設施畜牧、設施漁業、冷鏈物流及烘乾方面等領域新建或改擴建項目從銀行獲得的貸款,優先支持保障糧食和油料生產等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的貸款,不包括日常經營週轉性貸款。貸款資金重點用於現代設施農業生產經營所必需的基礎設施、固定資產設備投資等。
自2024年1月1日起從銀行獲得投資建設符合貼息範圍的現代設施農業的貸款按年度給予貼息,貸款使用時間不足一年的按實際用款時間計算。對同一經營主體的同一筆貸款貼息年限最長不得超過3年。
根據《工作方案》,單個經營主體當年獲得的貸款貼息比例不得高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70%且不得超過2%,單個經營主體當年獲得的貼息資金不得超過200萬元。同一經營主體不同銀行的多筆貸款應將申請貼息總額控制在“雙限”額度內,當年享受財政貼息總額不高於該主體當年實際產生且已支付的利息總額。
貼息方式採取“先付後補、自主申報、逐級審覈、據實結算”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