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日美一年多時間簽署三宗大規模軍購合同

參考消息網2月7日報道 據美國《星條旗報》網站2月5日報道,美國已批准一項對日本的9億美元導彈銷售案,這是日本在一年多時間裡的第三宗同類型大規模軍購案。

根據國防部下屬防務安全合作局官網1月31日發佈的一則公告,國務院當日通知國會,其已批准向東京出售150枚“標準”-6 Block I導彈。

根據該公告,日本海上自衛隊可以把這種導彈部署在其裝備“宙斯盾”武器系統的軍艦上。公告稱:“此次擬議的軍售將進一步增強日本保護本國及駐日盟國地面部隊的能力,並將顯著提高日本對印度洋-太平洋地區一體化防空導彈防禦系統的貢獻。”

此項軍售的內容將包括:車輛發射系統裝運箱;零部件與支持設備;生產導彈的工程、集成和測試支持;測試與搬運設備;訓練輔助;技術出版物與數據;後勤支持。

據雷神技術公司官網稱,這些導彈將由該公司製造,最後的測試和組裝將在該公司位於亞拉巴馬州亨茨維爾的紅石兵工廠進行。

雷神技術公司稱“標準”-6爲“三合一導彈”,是“唯一能夠執行防空戰、反艦戰和彈道導彈防禦即海基終端任務的武器”。該公司聲稱,“標準”-6導彈能夠對付有人和無人駕駛的飛機及巡航導彈,以及處於飛行末段的彈道導彈。

雷神技術公司官網稱:“‘標準’-6導彈已經證明了打擊水面目標的能力,它可以從任何船隻或位置發動打擊,從而支持海軍對海上控制權的追逐。”這款導彈可以部署在水面艦艇上,該公司已向美國海軍交付了500多枚導彈。

日本防衛省沒有對記者4日就此項軍售發出的電子郵件詢問作出迴應。

美國國務院上個月曾批准向日本出售價值3900萬美元的16枚增程型聯合防空區外發射空地導彈(JASSM-ER),用於裝備日本的F-15J和F-35戰鬥機。

東京近年已重新解釋其和平憲法,以便允許其軍隊在戰時具備反擊能力。

此次批准對日導彈銷售距美國批准向日本出售400枚“戰斧”巡航導彈——同樣由雷神技術公司製造——僅一年多時間。

美國對外國政府的軍事裝備銷售由國務院批准、國防部實施,除非國會在得到通知後加以阻止。“戰斧”導彈也可以從日本海上自衛隊的“宙斯盾”驅逐艦上發射。據雷神技術公司稱,“戰斧”導彈可以打擊1000英里(1英里約合1.6公里)以外的目標。(編譯/曹衛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