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邦法官裁決:禁止川普政府解散美國之音與自由亞洲電臺
美國聯邦法官裁決禁止美國全球媒體署解散《美國之音》與自由電臺,並指責川普政府解散《美國之音》的作爲是「典型的武斷和反覆無常的決策」。(圖/路透)
美國聯邦法官奧特肯週五裁決,禁止美國全球媒體署對《美國之音》進行解僱、裁員與停職措施,並明白指責川普政府解散《美國之音》的行爲是「典型的武斷和反覆無常的決策」。這項裁決還阻止了美國全球媒體署終止它對其他媒體機構的資助,包自由歐洲、自由亞洲、自由阿富汗等電臺。
據《美聯社》報導,美國聯邦法院法官奧特肯(James Paul Oetken)對川普政府解散《美國之音》(VOA)的行動作出裁決,禁止美國全球媒體署對《美國之音》僱員或承包商「採取任何進一步措施解僱、裁員、停職或無薪休假」。法官並在禁令中指稱川普政府該項作爲是「典型的武斷和反覆無常的決策」。
報導說,這項命令涉及的《美國之音》員工人數大約1200名,他們在2周前因川普下令削減資金而被暫停工作。此外,該裁決還禁止關閉《美國之音》任何辦公室或要求海外員工返回美國。
裁決還阻止了美國全球媒體署終止它對其他媒體機構的資助,包括自由歐洲電臺/自由電臺(Radio Free Europe/Radio Liberty)、自由亞洲電臺(Radio Free Asia)和自由阿富汗電臺(Radio Free Afghanistan)。
這項訴訟是由《美國之音》員工、工會以及言論自由倡導組織無國界記者(RSF)提起,指控川普政府的決侵犯了員工受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的言論自由權利。原告律師塞利(Andrew G. Celli Jr)表示,「這是新聞自由和第一修正案的決定性勝利。同時,它也是對川普政府『完全無視民主原則』的嚴厲批評。」
「我們非常高興法官同意阻止政府進一步拆解美國之音的行動。」無國界記者美國分部執行主任克萊頓‧威默斯(Clayton Weimers)說,「我們敦促川普政府立即解凍美國之音的資金,並儘快恢復其員工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