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華董事黃春照欠稅逾2.6億 名下2土地收歸國有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今天說,美麗華集團董事黃春照欠稅逾新臺幣2.6億元,昨天再度拍賣其位於北市內湖區2筆土地,由移送機關臺北國稅局以底價412萬餘元承受,收歸國有。
黃春照爲美麗華集團董事,因滯納綜合所得稅、行政罰鍰等,長年被列爲欠稅大戶,欠稅總金額超過新臺幣2.6億元。
士林分署指出,本案由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去年3月5日由臺北分署囑託士林分署執行黃春照名下位於臺北市內湖區的土地,經多次公開拍賣,均無人應買。
士林分署指出,昨天再度進行拍賣,其中2筆土地由臺北國稅局聲明以底價412萬餘元依法承受,順利收歸國有,藉此保障公法債權實現,也展現行政與稅捐機關積極追償欠稅的決心。
美麗華集團董事黃春照欠稅超過新臺幣2.6億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5月6日將拍賣黃春照名下臺北市內湖區土地,位置鄰近黃氏宗祠園區。(士林分署提供)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