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軍武攻運毒船已擊斃64人 川普政府稱不須國會同意

國防部長赫塞斯1日宣佈,美軍再次出擊,在加勒比海擊沉可疑運毒船;這是美軍至今第15次發動類似行動。隨着攻擊次數增加,國會內部對總統權限的辯論愈趨激烈,但根據華爾街日報的報導指出,川普政府不認爲這項持續性的軍事行動需要國會授權同意。

赫塞斯在社羣媒體發佈聲明,這艘運毒船是屬於一個被美國政府列入黑名單的恐怖組織所有,他並未說明該組織名稱。此一攻擊行動造成3人死亡,美軍沒有傷亡。

赫塞斯在聲明中指出:「這艘船就和其他的一模一樣,根據我方情報是依循一條已知的毒品走私路線從事毒品走私活動。」

這已是美軍自9月初在加勒比海與東太平洋南美海域對毒品走私採取軍事行動以來的第15次出擊,已造成至少64人死亡。

這次攻擊運毒船也是國防部10月24日宣佈派遣福特號航空母艦至拉丁美洲外海巡弋之後的首次行動。福特號是海軍最新與最先進的航空母艦,凸顯川普政府已加大打擊毒販與毒品走私的力度。

川普主張,攻擊運毒船是阻止毒品流入美國的必要手段;聯邦政府援引前總統布希(George W. Bush)於2001年9月11日恐攻事件後宣佈反恐戰爭的法源依據,對販毒集團發動武裝攻擊。但外界認爲,美方此舉意在推翻委內瑞拉總統馬杜洛(Nicolás Maduro)政權,美國指控馬杜洛犯下毒品恐怖主義(narcoterrorism)罪行。

這些攻擊行動未經任何法律審查,也未依國會慣例宣戰,部分議員質疑相關行動缺乏確切證據,難以證明殺戮行爲的正當性。不過華爾街日報指出,川普政府並不認爲這些軍事行動需要經過國會的同意。川普政府的一名官員表示,川普政府並不認爲這些攻擊行動已達到1973年「戰爭權力法(War Power Resolution)」中所謂「敵對行動」的程度。根據戰爭權力法,任何軍事行動在經過60天后若是仍未獲得國會的授權,總統就必須予以撤銷。

這名官員並且表示,這些攻擊行動對美軍人員不會造成任何危險,因爲都是以無人機攻擊運毒船隻。根據即使最廣義的解釋,「戰爭權力法」的適用條件是美軍已進入危險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