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軍火商浮報軍購售價、超收行政管理費 審計部:追回近54億元
▲愛國者飛彈車在今年漢光實兵演習中被部署在松山機場周邊河濱公園。(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蘇晏男/臺北報導
在我國愛國者飛彈系統與長程預警雷達維修等軍購案中,美軍火商被美司法部裁定超收及賠罰款共1億6202萬餘美元(約新臺幣52億116萬元),後續經審計部追查,該軍購案按一定比率計提的行政管理費則爲612萬餘美元(約新臺幣1億9834萬餘元)。兩筆合計約新臺幣53億9950萬元,審計部今(17日)指出,國防部已全數繳回國庫。
審計部17日表示,他們查覈國軍對美軍購相關情形,發現部分案件因美軍火商浮報售價而超收行政管理費,有待美方依實際成本重新覈算,並退還溢收的費用,經函請國防部檢討妥處,美方已退還溢收的行政管理費,持續強化對我軍購案稽覈及查驗機制。
審計部指出,依美國國防部安全援助手冊,軍購合約所載淨估價格(爲個別採購項目金額合計),另加計一定比率的行政管理費等附屬費用,爲全案總價。
審計部說,美方通知,美軍火商以虛高的價格與美國防部簽署相關採購合約,案件涉及我國愛國者飛彈系統與長程預警雷達維修等軍購案,經美司法部裁定該公司超收及賠罰款合計1億6202萬餘美元(約新臺幣52億116萬元),應退還我方,經於113年11月19日全數繳庫。
審計部表示,然而,他們於113年11月查覈發現,美軍火商因高報前述武器系統及維修案的售價,按一定比率計提的行政管理費亦隨之高估,有待美方依實際成本重新覈算,並退還溢收的費用,因此他們遂於114年1月函請國防部檢討妥處。
審計部說,經追蹤改善情形,美方已退還溢收的行政管理費計612萬餘美元(約新臺幣1億9834萬餘元),國防部已全數解繳國庫,並將持續透過美國在臺協會(AIT),請美方針對我國軍購案增加稽覈及查驗頻次,以杜絕類案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