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軍攻擊加勒比海毒梟潛艇 倖存者遣返厄瓜多、哥倫比亞

▲美國海軍桑普森號驅逐艦(USS Sampson,DDG-102)於8月30日停靠在巴拿馬港口。(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羅翊宬/綜合報導

美國總統川普表示,美軍日前在加勒比海擊毀一艘疑似載運毒品的潛艇,造成船上4人中2人死亡、2人倖存。倖存者已被遣返至其原籍國厄瓜多與哥倫比亞接受拘留與起訴。川普強調,若讓潛艇靠岸,可能導致2萬5千名美國人喪命,並重申美國絕不容忍任何「毒品恐怖分子」藉海陸運毒。

根據美媒《CNN》,這起行動是川普政府自從9月以來在加勒比海展開的第6次軍事攻擊,針對涉嫌毒品走私的船隻發動精準打擊,也是首次出現生還者的案例。美軍於16日行動後一度拘留兩名倖存者,這也是川普政府針對毒梟行動中首次出現美方拘押人員的情況。

川普在社羣平臺Truth Social上發文稱,能親自下令摧毀載有4名已知毒品恐怖分子的潛艇,是他的「極大榮耀」。他表示,「在我的監督下,美國絕不容忍任何毒品恐怖分子以陸路或海路輸送非法毒品。」他並指出,倖存的兩人已分別送回厄瓜多與哥倫比亞,將依當地法律接受偵辦。

哥倫比亞總統佩特羅(Gustavo Petro)19日晚間證實,該國已接收其中一名倖存者。他在社羣平臺X上表示,「我們接收了被捕於毒品潛艇中的哥倫比亞人,很慶幸他仍然活着,並將依照法律程序辦理。」

不過,此次拘留行動引發外界對其法律依據的質疑。前美國國務院戰爭權限問題專家芬努肯(Brian Finucane)指出,目前尚不清楚美軍在何種法律授權下可拘押此類嫌犯。《CNN》引述消息人士稱,也正因法律依據不明,政府才考慮將倖存者釋放並遣返。

報導指出,川普政府已撰寫一份機密法律意見書,主張總統根據憲法第二條(Article II)享有廣泛權限,可對被認定爲「毒品恐怖分子」的目標進行致命打擊。

不過,歷來涉毒走私者均被視爲享有正當法律程序的犯罪嫌疑人,通常由美國海岸防衛隊攔截與逮捕。美國國會兩黨議員也對川普政府此一主張表示質疑,指出依據憲法第一條(Article I),國會才擁有宣戰權,從未授權針對毒品走私者展開武裝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