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熱評|“養老貸”利差吞噬社保紅利 合規與道德風險不容忽視
每經評論員 杜恆峰
近期,湖南多家農商行推出的“養老貸”產品引發關注。這些產品憑藉“辦貸快、利率低、免擔保”等優勢受到一定關注,貸款年化利率多在3.1%~3.45%之間。其貸款對象爲銀行轄內年齡不超過65週歲的城鄉居民,且資金僅能用於繳納養老保險。貸款額度綜合考量養老對象年齡、繳費檔次和客戶信用等級等因素確定;貸款期限則依據借款對象年齡、繳費檔次等綜合判定,最長不超過15年,原則上借款人年齡與借款期限之和不超過75週歲,且貸款不得展期。貸款資金會直接劃轉至借款人的社保賬戶,完成養老保險補繳後,借款人到就近社保站或人社局辦理活體認證,滿60週歲即可開始領取待遇。
據最新消息,當地已有農商行的“養老貸”放貸規模超3000萬元。
從表面看,“養老貸”似乎是一款雙贏產品。對借款人而言,無需擔保和收入證明,只要具備當地身份且年齡符合要求,就能獲得貸款,而這類人羣通常難以獲得銀行貸款。以年繳費6000元、總計繳費15年爲例,最多可貸款9萬元,未來每月可領取養老金808.48元,在歸還銀行本息後,每月還能剩餘182.62元,比不辦理提檔補繳多領取21.62元,貸款到期後,養老金便全部由投保者支配。對銀行來說,“養老貸”屬於增量業務,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當下的“資產荒”,其貸款利率高於“跌破3%的經營貸”,可帶來更多利息收入;同時,養老金作爲高度穩定的現金流,讓還款來源有了保障,風險近乎爲零。
然而,只要是銀行貸款,就必然存在風險,且這種風險是雙向的。“養老貸”最直接的風險源於借款人的壽命。儘管我國人均預期壽命已達79歲,“養老貸”也規定“借款人年齡與借款期限合計不超過75週歲”,但預期壽命存在地域、城鄉乃至個體差異。若借款人在75週歲之前離世,銀行如何收回貸款?雖說該貸款無需擔保物,但債權債務關係依然存在,銀行有權處置借款人的遺產,這是借款人需注意的風險。而銀行能否從借款人遺產中獲得足夠錢款彌補未償貸款,則是銀行要考量的風險。
此外,筆者認爲,銀行面臨的道德拷問更值得重視。比如,當借款人病重或財產遭遇重大損失,迫切需要養老金保障基本生活時,銀行若依據不得展期的規定強行划走部分養老金,雖符合合同要求,卻未必能得到道德上的認可。
“養老貸”的可行性在於其利率低於繳存養老金的回報率。經測算,若躉交9萬元、領取15年,養老金的靜態測算年化回報率約爲3.84%。但這種由國家社保體系福利帶來的較高回報,絕大部分卻以“養老貸”利息的形式流入銀行,投保人僅能獲得少數,這實際上造成了社保福利的損失。此外,“養老貸”得到當地社保部門的大力支持,但若社保資金的籌集由銀行貸款提供,這既涉及合規性問題,也可能引發道德風險。
由於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保障水平偏低,許多居民願意參與“養老貸”,此前“續保貸”等產品也一度流行。提升城鄉居民養老金水平的需求客觀存在,應得到正視。若選擇融資途徑,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顯然優於市場化貸款,因其利率更低,能讓社保福利更多地流向投保人。若採用銀行貸款方式,則必須遵守一項操作規範:銀行不得控制投保人的養老金賬戶,投保人應對自己的養老金賬戶擁有完整控制權。唯有如此,才能確保養老保險的託底功能不受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