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華盛頓特區攜帶步槍或獵槍的人將不會受到重罪指控

央視記者獲悉,當地時間8月19日,據美國檢察官珍妮娜·皮羅披露,美國華盛頓特區的聯邦檢察官已被指示,無論證據有多充分,都不要對在華盛頓特區攜帶步槍或獵槍的人提起重罪指控。

據皮羅稱,這一新政策由司法部及其總法律顧問制定,與以往做法明顯不同。此前,華盛頓特區相關法律爲:禁止攜帶獵槍或步槍,但對持證人有狹義例外;檢察官曾根據該法律對多起備受關注的案件的被告提起指控,包括2019年發生在華盛頓東北部的獵槍襲擊案的槍手,以及2016年“比薩門”事件中一名持AR-15步槍和手槍在社區餐廳開火的槍手。(央視記者 吳漢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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